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略)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5、中华人民共和国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 (http:(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7、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8、复核报告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略)、本项目所属行业:(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