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设施更新改造及智能化建设项目EPC工程(三次公告)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燃气设施更新改造及智能化建设项目已由睢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睢政务办核〔(略)〕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睢宁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国债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各(略)%。项目建设采用:(略)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略) 2.1.6其他:(略) 2.2招标范围:(略)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建设项目的前期报建、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配合规划手续办理、配合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采购、设备材料采购、安装与调试、竣工验收、联动调试、试运行、整体移交、资料移交及保修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略) b.施工资质要求:(略)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略)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略)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略)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略)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略)〕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https:(略)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略)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 (略) 年 8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2)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注:(略) 标人承担的。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标红处项目经理无资质要求的可删除);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略)万元(含)以上的燃气管道或燃气设施更新改造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工程合同金额(略)万元(含)以上燃气管道或燃气设施更新改造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略)万元(含)以上的燃气管道或燃气设施更新改造的设计业绩;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类 似 工 程 业 绩 均 以 “ 江 苏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经 营 主 体 信 息 库 系 统 ” (http:(略) ②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中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http:(略) 注:(略)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年月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年月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年月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 (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略)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3)如联合体投标:(略) (4)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 体成员)。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揽施工任务的作为联合体牵头方。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书; (2)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 3.9整体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审查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略)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 | 9.其他(竣工验收及移交方案)(1分) | 对竣工验收及移交方案的情况进行评分。 | 注:(略) (1) 以上某项内容评优,可得该项分值的 (略)%以上; (2) 以上某项内容评良,可得该项分值的 (略)%-(略)%; (3) 以上某项内容评一般,可得该项分值的 (略)%-(略)%; (4) 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略)页,如超出规定页码,则每超出1页扣0.1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高和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 | 5.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工程总承包报价(≥(略)分):(略)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略)分):(略) 项目管理机构(≤2分):(略) 工程业绩(≤2分):(略) 其他评分因素:(略)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略)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 ?方法二:(略)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略) K1的取值范围为:(略)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略)%?(略)%,装饰、安装为(略)%?(略)%,市政工程为(略)%?(略)%,园林绿化工程为(略)%?(略)%,其他工程(略)%?(略)%。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略) □ 方法三:(略) □ 方法四:(略)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高的(略)%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低的(略)%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高值(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略)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略)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 方法五:(略) 评标基准价=(A×(略)%+B×(略)%+C×(略)%)×K A=高投标限价×((略)%-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略) C=在规定范围内的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略)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略)%、(略).5%、(略)%、(略).5%、(略)%、(略).5%、(略)%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略)%、(略)%、(略)%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8%、9%、(略)%、(略)%、(略)%、(略)%、(略)%、(略)%机电安装工程9%、(略)%、(略)%、(略)%、(略)%、(略)%、(略)%、(略)%市政工程(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绿化工程(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上述方法五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 分 标 准 | 2.2.4(1) | 工程总承包报价((略)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略)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2.2.4(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略)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扬尘污染防治的保证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 项目负责人答辩:(略) 注:(略) (2)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于(略)年9月8日(略):(略) | 9.其他(竣工验收及移交方案)(1分) | 对竣工验收及移交方案的情况进行评分。 | 注:(略) (1) 以上某项内容评优,可得该项分值的 (略)%以上; (2) 以上某项内容评良,可得该项分值的 (略)%-(略)%; (3) 以上某项内容评一般,可得该项分值的 (略)%-(略)%; (4) 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略)页,如超出规定页码,则每超出1页扣0.1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高和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 | 2.2.4(3)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除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外, 1.设计负责人:(略) (1)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 (2)一级注册建筑师1人; (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1人; (4)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人。 注:(略) 2、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拟派施工团队中配备齐全的得1分: (1)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专业)1 人; (2)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 人; (3)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1 人; (4)高级工程师(城市燃气施工) 1 人。 注:(略) | 2.2.4(4) | 工程业绩(2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自(略)年(略)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含)以上的燃气管道或燃气设施更新改造的总承包业绩(EPC)或工程类施工业绩,每有一个加1分,多评1个业绩,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类似 工 程 业 绩 均 以 “ 江 苏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经 营 主 体 信 息 库 系 统 ” (http:(略) ②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中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http:(略) 注:(略)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 项目经理自(略)年(略)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含)以上的燃气管道或燃气设施更新改造的总承包业绩(EPC)或工程类施工业绩,加分,每有一个加1分,多评1个业绩,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类 似 工 程 业 绩 均 以 “ 江 苏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经 营 主 体 信 息 库 系 统 ” (http:(略) ②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中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http:(略) 注:(略) | 2.2.4(5) | 其他评分因素 | | 定标程序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 5.1.1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定标委员会: (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 (2)定标委员会成员为5 人,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 5.2.1 | 定标标准 | 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不分先后顺序,综合考虑): (1)投标报价合理性; (2)企业类似业绩;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4)企业的综合实力。(企业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行业排名(如有)、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等方面。) 注:(略) | 5.3.1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略) □ 集体议事法:(略) |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9月9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略)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3次发布。原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如需继续参加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略).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 话:(略)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交易中心业务电话:(略) 交易中心软件管理电话:(略) (略).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应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 异议联系人:(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