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赣榆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珠海路(华中路-新康邑村西侧)段雨污水改造工程(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E(略)JS(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赣数投【(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财政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略)
江苏沧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内容:(略)
2.4 质量要求:(略)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略)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略)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略)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略)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略)
2.(略)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略).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略)
2.(略).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略)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入围业绩要求:
(1)企业准入业绩要求:(略)
(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略)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注:(略)
□3.4.2自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须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略)年(略)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9)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评标办法
5.1 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投标所用企业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②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⑤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高投标限价的;
(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略) 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略)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略)%、(略)%、(略)%、(略)%、(略)%) 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略)%、(略)%、(略)%)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 (略)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略)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 (略)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略)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略)%、(略)%、(略)%)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略)%、(略)%、(略)%、(略)%、(略)%)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7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8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 (略) 家。评标入围过程中,
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注:(略)
5.2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1)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方法一或方法二抽取方法为:(略)
(2)投标报价((略) 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 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略)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 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略)
方法二:(略)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 的取值范围为:(略)
K1 的取值范围为 (略)%、(略)%、(略)%、(略)% ;
K2 的取值范围为:(略)
Q1、K1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为 (略)%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请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完善企业项目信息中的业绩指标明细等内容。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略)
8.4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2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招标人地址:(略)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传真:(略) | 项目负责人:(略) |
邮编:(略) | 传真:(略) |
电子邮箱: | 邮编:(略) |
| 电子邮箱:(略) |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异议渠道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投标人交易系统按要求进行异议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