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郴州市(略)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需要,郴州市水利局决定开展(略)年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服务参选人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需求
1.项目名称:(略)
2.服务内容:(略)
3.服务期限:(略)
4.服务成果及提交标准:(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除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略)
3.近3年内(自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略)个月,以项目成果报告出具时间为准)具有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略)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以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为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比选。
5.参与比选现场人员须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
6.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高限价
比选高限价为人民币(略)元(大写:(略)
四、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1.获取时间:(略)
2.获取方式:(略)
五、比选申请资料编制及递交要求
1.资料整理及签署要求:(略)
2.密封要求:(略)
3. 参选人对所提交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全权负责,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伪造资质业绩、隐瞒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立即取消参选及中选资格,纳入不良信用台账,并报送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4.本项目采用固定一口价包干报价,参选报价不得超出高限价,超限价视为无效参选。
5.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六、比选时间和地点
1.比选时间:(略)
2.比选地点:(略)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联系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