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尚宝牧业有限公司四分场清洗消服务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江苏银宝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预算金额:(略)
3.高限价:(略)
注:(略)
4.服务需求:(略)
5.服务工期:(略)
6.质量要求:(略)
7.质保期:(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中标资格并解除合同。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略)
2.本次招标履约保证金:(略)
3.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略)
七、特别说明
1.对已获取招标文件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在开标前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到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对于投标人串标、围标及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等主观恶意性行为,一经查实,(略)个月内禁止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2次不良行为记录、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