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如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投标供应商如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在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5.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供应商本企业为授权委托人依法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投标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8.投标供应商具备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略)年度或(略)年度的审计报告扫描件
9.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