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本次台风强降雨洪灾灾后救助帮扶工作,规范社会慈善捐赠资金使用,切实精准帮扶受灾困难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相关规定,桂平市慈善会坚持公开透明、精准帮扶、专款专用的工作原则,将本次受灾困难群众帮扶名单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公示救助对象(低保、特困、孤儿、事实儿童、低边),由各村(社区)实地摸排、乡(镇)初审汇总、应急管理部门统一审核确认后,移交桂平市慈善会统筹落实慈善救助资金拨付及对报送名单及救助标准进行程序性合规核查,确保救助资金规范使用,现将拟救助名单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略)年8月7日—(略)年8月(略)日
二、拟救助对象名单(见附表)
三、资金来源及审批说明
本次救助资金为本次台风洪灾专项社会慈善捐赠资金,全部来自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自愿捐赠。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项管理、全程留痕,严格按照捐赠意愿专款专用,仅用于本次洪灾救助及灾后重建。救助对象资格、受灾认定及救助准入由属地乡镇、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认定,桂平市慈善会负责资金合规复核、资金拨付,桂平市慈善会和受灾困难群众所在的村(社区)联合负责公示公开工作。
四、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的受灾情况、救助资格、救助标准等有异议,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如实向桂平市慈善会反映。反映情况须真实客观,并提供具体线索及佐证材料,提倡实名反馈、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回复。
受理电话:(略)
受理地址:(略)
受理时间:(略)
公示期满后,桂平市慈善会将结合公示异议核查情况,终确定救助对象名单,再按正式工作流程推进后续资金拨付工作。
特此公示。
?
???????????????????????桂平市慈善会
?????????????????????????(略)年8月7日
?
正文e附件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