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绍兴市人民医院免疫流水线试剂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组织类型:(略)
采购类别:(略)
预估金额(元):(略)
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预估金额(元/5年) | 备注 |
一 | 免疫流水线试剂及配套服务 | (略).(略) | 免疫流水线2条, 镜湖总院、昌安院区各1条 |
主要内容:(略)
合同期限:(略)
实质性条款★(必备条款,若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
1.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在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上注册的产品,供应商应当取得该产品的配送资格(供应商在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登陆成功及产品配送区域界面打印)。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应当合法、合格,提供的医用耗材、试剂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
3.中标产品及相关配套耗材、辅助试剂到货后剩余有效期应大于整个有效期的2/3,确有特殊情况的,应当在发货前取得采购人认可。供应的耗材超过有效期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不再支付任何应支付的款项。
4.供应商须承诺耗材试剂温度在储存、配送过程中符合说明书规定要求。
5.本项目配套服务中涉及提供设备的,供应商应当承诺以下事项:(略)
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人医疗设备管理要求,中标后提供设备正常使用所需相关材料:(略)
6.中标人负责流水线的安装、调试,不单独报价。中标人应选派经采购人认可、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较高能力、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负责流水安装调试工作。设备设施安装期间,应充分了解设备安装进度要求,解决安装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6.1安装调试所需专用工具和设施、物料由中标人自备、自费运到现场,自行保管,完工后自行负责搬走。
6.2安装完成后的调试、验收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国家无验收规范标准的按双方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
6.3设备的拆箱、通电、调试等各项工作由中标人负责,但必须在采购人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在实际实施前必须先经采购人同意方可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6.4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资产归供应商所有。供应商应当承诺:(略)
7.供应商配套提供所有相关质控品(高低值)、可溯源校准品、定标液、样品杯等耗材(具体品类按采购人要求确定,确定后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改),以保证临床使用,不单独报价。
8.供应商需支持完成方法学性能验证(无需开展方法学性能验证的除外)和每年1-2次的项目仪器校准工作并提供校准报告,不单独报价。
9.国家卫健委临检中心已组织开展室间质评的项目,必须要有独立分组(方法学不同除外),提供新统计结果网站截屏。
(略).任一产品投标单价高于医院上限单价或报价为“0”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略).付款方式:(略)
(略).1医院根据LIS数结算(序号(略)-(略)按试剂结算),并通过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以支付试剂费用方式支付相应合同价款。确因政策调整等因素难以通过上述方式支付的,医院将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支付。
(略).2合同期间新增检测项目的,原则上按不高于项目平均折扣率执行。
(略).到货期:(略)
(略).合同期5年。流水线给予3个月安装调试时间,即自发放流水线设计、安装通知书之日起,无论安装调试时间长短,合同期至5年3个月止。
中标人安装调试结束,具备验收条件的,应正式通知采购人使用科室组织验收,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式投入使用。正式投入使用之前,医院将不支付任何费用。
如因中标人的原因导致未能在3个月内通过验收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每逾期1天扣除预估合同金额(即中标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且采购周期不予延长,如履约保证金扣完,尚未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将解除合同,重新启动招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除外:(略)
合同期内供应商不能正常履约的,医院催告无效后将重新组织招标,并没收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略).合同期内如遇上级部门集中采购、组织开展联合采购或其他有关政策,与合同条款发生冲突或不一致的,则医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视为医院违约,且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医院采取集中配送或由第三方集中配送等物流供应新模式的(如SPD配送服务管理),中标供应商须同意按医院的新模式要求执行,且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合同外的要求或费用等,否则医院也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合同期内若同类项目中标产品价格统一下调,中标人需主动向医院申报并下调供应价格,医院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未主动申报下调价格,将在履约保证金中加倍扣除差价部分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的,不足部分将从货款中追偿。
合同期内,如检验项目收费标准下调的,中标产品供应价格同比例下浮。
(略).合同第4年起,实际采购价格在上一年基础上每年下浮5%。
“合同第4年”自流水线设计、安装通知书发放满3年3个月(自然月)的次日起算。
(略).售后服务:(略)
(略).中标人应当严格遵照监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禁止超范围经营,如有变更的,应当时间以有效方式告知采购人。如因供应商超范围经营被监管部门处罚,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可从任何应支付款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可以追偿。供应商变更经营范围未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将不再支付相应款项,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可从任何应支付款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可以追偿。
(略).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中标金额的1%(向下取整至万元)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二、本项目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未被国家或浙江省价格招采信用评价评级为“严重”和“特别严重”失信。
4.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产品(包括需配套提供的其他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或注册证(自投标截止日起至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止,备案证或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属于类医疗器械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相关材料;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有生产许可或备案要求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或备案证明材料。上述许可或备案材料载明的生产范围或经营范围应当与投标产品保持一致。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
三、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方式
前审。
四、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方式:(略)
3.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文件、符合性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
未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格文件和符合性文件的供应商,以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将拒绝投标。
报名时间截止后,将拒绝报名。
4.报名费:(略)
开户名称:(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五、递交资格文件、符合性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前审方式。供应商在报名成功后,应按要求提供资格文件、符合性文件等文件。
2.材料递交截止时间:(略)
3.材料递交方式:(略)
4.未按上述截止时间、递交方式递交的材料,一律无效,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资格文件、符合性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将拒绝参加下一阶段投标活动。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3.投标地点(网址):(略)
4.未按上述截止时间、投标地点(网址)递交的材料,一律无效,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八、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
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略)
九、电子招投标的说明
1.电子招投标:(略)
2投标准备:(略)
3.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投标文件的制作:(略)
5.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采购文件另有规定除外);
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7.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
8.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略)
9.投标文件的解密:(略)
(略).具体操作指南:(略)
(略).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
十、采购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中的资格条件、报名时间设定等不符合有关规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数据电文形式(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或图片)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质疑及投诉需在报名之后提出,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受理地点:(略)
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