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参与本项目交易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交易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注:(略)
(2)投标人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
七、其他补充事项
1.关于在线解密。如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加密文件,投标供应商须在开标当日 (略):(略)
2.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应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深圳自行采购系统用户操作指引(供应商)相关内容指引办理(https:(略)
3.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略)
4.提问时间:(略)
澄清时间:(略)
5.“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略)
6.本项目为运营权(经营权)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7.本项目有关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