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迎江经济开发区依江智造产业园(原东坤康体厂区内)8#倒班楼2层房产拍租(三次) |
项目编号 | H0GYCQ(略)C(略) |
委托方 | 安庆依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委托方 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公告及竞价期限 | 1.公告期:(略) 2.咨询展示期:(略) 3.网络竞价自由竞价期:(略) |
一、出租标的情况 |
出租标的 | 所在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 (元/年) | 交易保证金(元) |
迎江经济开发区依江智造产业园(原东坤康体厂区内)8#倒班楼2层房产 | 2F | 钢混 | (略).(略) | 3 | (略).(略) | (略) |
1.标的坐落位置:(略) 2.标的权属情况:(略) 3.标的瑕疵说明及承租人注意事项:(略) |
标的租赁 用途要求 | 不得违法、违规使用。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租金支付:(略) 履约保证金:(略) |
二、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社会团体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价。本拍卖标的不接受联合竞价。 |
三、承租条件 |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标的租金的依据,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本楼宇公共走廊、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出租标的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标的及与他人合作经营。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标的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标的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标的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标的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标的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标的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标的在合同终止后(略) 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
1.本次标的以网络电子竞价拍卖方式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平台进行,价高者得。请按本公告公示的竞价时间及时有效地进行网络竞价。 2.网络电子竞价网址为:(略) |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1.市场主体库登记:(略) (1)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略)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略) 具体流程参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略) 2.项目登记:(略) 3.①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略) ②报名方式:(略) 注:(略) (1)①如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略) (2)在“工本费支付凭证”栏目中上传清晰的工本费支付凭证。 4.意向受让方须在(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分前,通过本单位或本人账户(若是单位报名从单位账户转,若是自然人报名从自然人本人账户转)将交易保证金以网银转账形式,足额缴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交易保证金收款账户(转至以下任一账户): 账户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账户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材料费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注意事项:(略) 4.项目竞价: (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3)本项目标的竞价阶梯:(略) 5.注意事项:(略) |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2)结果公告发布后,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将通过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请登录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1.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人后,其他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承租人的保证金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且委托方同意后办理退还手续。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签订《合同》的。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略)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意向受让人报名时需缴纳材料费(略)元,该费用缴纳后无论是否竞得均不予退还。 |
七、其他说明 |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略)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5.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略)〕(略)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
八、联系方式 |
1.委托方:(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2.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3.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
九、附件 |
1.《网络连续竞价须知》、安庆市产权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电子竞价风险告知; 2.《授权委托书》; 3.《竞租申请承诺书及承诺函》。 |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一旦参加竞买,即标明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委托单位、拍卖机构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时,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竞买成功后,受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标或拒付成交价款。拍卖公司对标的品相及质量不做任何担保。拍卖公司也不因标的的实际差异对成交价做任何调整。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