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战略性农资(储备)库长春省域库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CS(略)FJSZ(略)
本招标项目国家战略性农资(储备)库长春省域库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项目代码:(略)
2.1 项目名称:(略)
2.2 项目概况:(略)
2.3投资金额:(略)
2.4建设地点:(略)
2.5招标范围:
1、设计:(略)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场地准备工作(包含场地范围内所有地上附着物的拆除、清运,沙堆、砖块及其他各类杂物的清理、外运)以及场地平整、地基处理、清表清淤、围挡、场外试验桩、施工厂区安全文明布置,工地周圈扬尘治理、临水临电的办理及施工、市政道路开口(包含临时与正式)、配合施工许可证、质安监手续办理及施工等。
(2)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土方工程、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主体工程、二次结构、屋面工程、防水工程、保温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门窗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高压变配电、配套用房的空调、设备基础等图纸清单内的全部工作。所有深化设计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按要求履行审核、审批手续。
(3)室外工程:(略)
(4)预埋:(略)
(5)按照当地绿建和海绵城市的要求组织施工和配合验收。
(6)详细的工程范围须参阅图纸。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所有项目及工作,不论该项目及工作是否在前述文件内详述。
(7)承包人须负责安排、统筹、管理及紧密配合独立承包单位进行施工,并提供一切所需的协调和管理服务及设施,以便各施工单位能顺利施工。
(8)承包人须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于适当时间内完成提交有关所需的文件,以申请及领取所需各类许可,使工程能开工直至竣工,并于工程竣工时,取得有关文件。若有任何延误,此等按规定需由发包人负责的申请将视为属于本合同要求承包方所须履行的责任,竣工周期需考虑至总工期排布,工期不单独延长。
(9)工程全部完工,并取得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及其他相关验收手续后,应向发包人书面发出移交申请并按照发包人要求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略))工程移交后,向发包人上报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定期巡查,并按照巡查结果及发包人联络情况及时安排维修。
((略))发包人有权视工程需要,对承包人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因承包人自身设计深化、方案优化、施工组织偏差、图纸细化、工程量细微偏差(未改变项目规模、功能、技术标准)产生的范围与工程量增减,合同总价不予调整,相关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不得提出调价、索赔。。
((略))当工程承包范围有增减时,发包人以书面通知明确。承包人不能拒绝,并按本合同明确约定的结算办法进行结算(仅包含发包人主动书面调整需求、新增工程、变更建设标准、调整项目规模等发包人原因导致的范围实质性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相应调整)
((略))承包人需按照《中农农资保供储备库项目标准化手册》5.3.6户外标识要求完成CI标识的效果图,报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进行实施;
((略))为便于现场钢结构、屋面质量的检查验收,承包人需配备必要的检查工具(无人机、漆膜测厚仪、扭矩扳手、游标卡尺、激光测距仪等)供验收、日常检查、巡查使用。
((略))投标人需按住建现场标准化要求建设甲方、监理独立办公用房、材料封样室,含基础装修、空调、水电接入、办公基础配套,全部费用含在总价措施项目费。
((略))电子地磅、视频监控系统满足建设单位《关于新建项目设备物联技术要求》的技术要求,实施前方案需建设单位审核同意。
((略))项目场地部分为仓储企业运营区域,承包人进场后将按照计划逐步退出,承包人考虑施工部署时要考虑该因素并优先施工货棚区域,保证不耽误运营使用,但不能将此作为影响工程竣工节点的原因。
2.6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略)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略)
工程计划竣工日期:(略)
2.7质量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略)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略)
3.1 投标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设计资质:(略)
施工资质:(略)
以上资质需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总承包负责人):(略)
(2)设计负责人:(略)
(3)施工负责人:(略)
3.4 项目经理(总承包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应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提供有效核实方法以方便核实投标人已经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外省企业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应能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财务要求:(略)
3.7 业绩认定:(略)
3.8信誉要求:(略)
3.9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略)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略)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8月(略)日(北京时间,下同),凭数字证书(企业CA锁)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善投标信息,否则将失去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2已在吉林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或携带CA锁到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略)
4.3 对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异议答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本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相关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略)年9月3日9时(略)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略)
(1)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邮编:(略)
(2)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3)农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略)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略)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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