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于(略)年7月(略)日挂网发布的《眉山市人民医院关于招聘重症医学科成熟医师、药学部(中)药师、 康复医学中心工勤人员的公告》,本次招聘报名已结束。经考生自愿报名、单位资格初审,现将考务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考核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核方式。采取业务能力考核、院部综合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适岗水平,包括医德医风、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技术能力、沟通能力、表达能力等。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略)
(二)资格复审时间:(略)
(三)资格复审地点:(略)
(四)考生提供材料:(略)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提供资料不齐全、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的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五)资格复审确认:(略)
四、心理测试。资格复审通过考生须在资格复审当日(略):(略)
五、考核安排
(一)业务能力考核
1.参加业务能力考核对象:(略)
2.业务能力考核时间:(略)
3.业务能力考核内容:(略)
(1)8月(略)日(略):(略)
(2)业务能力考核成绩=(略)%理论考核成绩(总分(略)分)+(略)%技能考核成绩(总分(略)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3)由科室依据招聘岗位和拟招人数,按照业务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拟招人数3倍的考生进入院部综合面试(考生不足3倍的全部纳入院部综合面试;成绩名次等于拟招人数×3的,一并纳入院部综合面试)。未进入院部综合面试环节的考生结束招聘离院。业务能力考核成绩及是否进入院部综合面试环节通过邮箱进行通知。
(二)院部综合面试
1.面试时间:(略)
2.面试室:(略)
3.候面室:(略)
4.面试形式:(略)
5.考生面试报到。考生在面试当天上午8:(略)
6.专业内面试顺序:(略)
7.综合面试总分(略)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略)分及以上的为合格,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不达(略)分的为不合格,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结束本次招聘离院。
8.拟录用人选确定。依据招聘岗位和拟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各专业拟录用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参考业务能力考核成绩,高者优先。拟录用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若无适岗人员,也可不招聘。(拟录用人选挂医院官网公告通知)。
六、体检、政审
(一)体检。由眉山市人民医院组织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及医院相关要求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放弃体检、复检,或体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具体安排通过邮箱进行通知。
(二)政审。根据考生具体情况选择采用查阅人事档案、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等方式。政审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政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或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由医院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医院官网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算。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医院根据相关规定与其办理编外聘用手续。
2.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及正式聘用按医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招聘过程因考生自愿放弃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或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不通过产生的缺额均不递补。
十、招聘全过程由院纪委负责监督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其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纪检监督电话:(略)
十一、本公告由眉山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如因其他因素导致考务安排发生改变,医院将及时在官网通知,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略)
联系人:(略)
附件1:(略)
附件2:(略)
附件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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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医院
(略)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