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海南自由贸易港现代物流业促进规定》及《五指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年)》关于中心城区布局物流枢纽、配套高标准冷链设施的要求,有效填补中部地区现代化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空白,拟对主城区G-2-(略)地块进行规划调整。鉴于原控规中G-2-(略)地块交通场站功能已调整至北部区域,本次拟将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用于建设五指山市城乡冷链物流中心。项目建成后,将系统构建城乡配送网络体系,并兼顾“平急两用”功能需求,提升城市应急保供和综合服务能力。
为保障项目依法依规、有序落地实施,我局已组织编制了《〈五指山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2-(略)—G-2-(略)地块(五指山市城乡冷链物流中心)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和修改方案》,并于(略)年7月(略)日通过专家评审。
二、规划修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略)修订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略)修订版)》;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略)]第(略)号)》;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略)年)》;
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略))》;
6.《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略)年)》;
7.《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略)〕(略) 号)》;
8.《关于印发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自然资规〔(略)〕3号)》;
9.《五指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年)》;
(略).《五指山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报批稿)((略)年)》;
(略).《五指山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略)年)》;
(略).《五指山市城市风貌管控导则((略)年)》;
(略).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标准。
三、项目区位:
项目用地位于五指山市主城区通畅路南侧,紧邻山海高速五指山互通入口处,对外交通条件优越。用地范围属《五指山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批准实施)确定的规划管理区域。
四、论证范围:
本次论证地块为《五指山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G-2-(略)地块,总用地面积为4.(略)公顷。
五、土地利用及规划指标修改:
拟调整后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如下:
G-2-(略)地块:(略)
经综合分析,本次规划条件修改后对周边影响可控,市政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可满足需求,有利于完善主城区物流服务功能、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提升城乡综合服务水平,规划调整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条件对比详见下表:(略)
地块规划条件调整前后对比表 |
调 整 前 | 地块 编码 | 用地 性质 | 用地 代码 | 用地 面积 (公顷) | 容积率(倍) | 建筑 密度 (%) | 建筑 限高 (m) | 绿地率 (%) |
G-2-(略) | 交通场站/零售商业混合用地 | (略)/ (略) | 4.(略) | ≤0.8 | ≤(略) | ≤(略)((略)) | ≥(略) |
调 整 后 | G-2-(略)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略) | 4.(略) | 0.8≤V≤1.2 | 建筑系数≥(略) | <(略) | ≤(略) |
六、公示时间:
(略)天((略)年8月4日至(略)年9月2日)。
七、公示地点: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
八、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略)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沿河北路7号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邮编:(略)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九、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十、主要图纸
1.区位图
2.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3.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4.地块管控图则(调整前)
5.地块管控图则(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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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略)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