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中滩镇花园村城南双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经营权出租公告
一、流转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渠县中滩镇花园村城南双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经营权
受理编号
NCCQ(略)
产权类别
农村土地经营权
出让方
渠县中滩镇花园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出让方联系人
郭先生 电话:(略)
政策咨询电话
(略)-(略)
项目所在地
渠县中滩镇花园村3组、4组、5组、7组、8组
流转方式
出租
拟流转价格
(略)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流转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至(略)年(略)月(略)日(若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国家集体土地政策允许可延期至(略)年(略)月(略)日)
流转用途
粮油种植
标的数量
出租土地面积(略)亩。
二、标的基本情况
渠县中滩镇花园村拟流转出租土地位于渠县中滩镇花园村3组、4组、5组、7组、8组,面积(略)亩,通村道。能满足正常粮油种植需要。
三、交易方式
项目公告期满后,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的,以不低于拟流转价格协议成交;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格。
四、受让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受让人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相应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受让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1、逾期不签其他农村产权交易项目成交确认书、农村产权流转合同的;
2、欠缴其他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交易款的;
3、对曾经竞得的农村产权,未按照相关合同或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正确使用、经营,且尚未完成查处整改的。
五、受让人报名时间及方式
意向受让人可于(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8月(略)日(略):(略)
如征集到意向受让人,将按规定进行揭牌;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挂牌终止。
六、交易活动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受让人,请于(略)年8月(略)日(略):(略)
七、意向受让人需提交材料
1、流入申请表
2、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规划。
5、优先权证明(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可以提供承诺函)。
八、交易服务费收取
本项目不收取交易服务费。
九、交易机构名称及联系人:
交易机构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达州市渠县中滩镇花园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年8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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