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略)
2.标段名称:(略)
3.澄清或修改事项:
3.1调整技术标关联节点。
3.2现将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1:(略)
回复1:(略)
疑问2.我单位与某设计院和某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该项目投标。我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我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施工许可证,设计院满足设计资质要求。该中小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施工许可证。该中小企业拟承担的项目合同总金额(略)%的施工任务。请问这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2:(略)
疑问3“投标人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略)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是否指XX项目单项合同总投资额不少于(略)万元的房屋建筑类设计业绩?
回复3:(略)
疑问4.根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P(略)、在投标工程文件中无相应上传节点。请问P(略)中的“技术标封面”“二、其他资料”格式,
(1)“技术标封面”是否需要提供?若提供,需上传在何处?请明确。
(2) 技术标中的“二、其他资料”是否需要提供,若提供,上传在何处?请明确。
回复4:(略)
注:(略)
4.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受理异议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