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一、内容:
接招标人通知,现对XM(略)-TZ(略)-济宁公司新增一期技改类EPC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改说明: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及第三部分投标响应表格中“3.1.4业绩要求:(略)
更改为:
“3.1.4业绩要求:(略)合同复印件,其中合同复印件需显示合同封面、关键页/信息页(包含合同金额)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同一业主单位的不同时期、不同项目的合同予以认可。)”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推延至(略)年8月(略)日。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改为:(略)
本通知条款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通知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通知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请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邮箱:(略)
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执
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邮箱:(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督部门。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