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采购项目(二次)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项目性质:(略)
4、建设地点:(略)
5、招标范围:(略)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石灰石 | 干燥、无杂物 粒度5-(略)mm | 吨 | (略) |
6、计划供货时间:(略)
7、交货地点:(略)
8、招标控制价:(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石灰石销售资质或石灰石开采手续。石灰石生产企业需提供石灰石采矿许可证;石灰石经销商需提供石灰石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销售证明文件及被代理石灰石生产企业的采矿许可证,且许可证有效。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略)年度、(略)年度、(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供应商自行出具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单位,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4、投标人近三年((略)年至今)有1万吨石灰石供应业绩,以上业绩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合同首页(封面)、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说明:(略)
5、信誉要求:(略)
6、投标人应具备足够的生产或备货能力,能满足招标项目的交货期要求并提供产能说明或供货计划;
7、其他要求:(略)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2.获取方式:(略)
3.招标文件售价:(略)
五、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略)
2.递交地点:(略)
3.递交方式:(略)
4.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5.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略)
八、联系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之间的联系以书面为准。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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