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金乡镇洪岭下路(略)号冷库内的一批水产冻品拍卖公告
苍产告字[(略)](略)号
受委托,定于(略)年8月(略)日(略):(略)
一、拍卖标的:
序号 | 品 种 | 重量(kg) | 框数 | 起拍价(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1 | 鲳鱼带冰等 | (略).1 | (略) | (略) | (略) |
2 | 黄鱼 | 3.7 | 1 |
3 | 杂鱼 | 7 | 1 |
注:
1.本次拍卖标的为依法罚没的水产冻品,按现状拍卖,重量、品质仅作参考,实际以现场实物为准。
2.拍卖成交后,标的全部装卸、搬运、冷链运输、出库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需在签订《转让协议》后(略)小时内完成提货,逾期视作放弃标的。
4.买受人需依法处置冻品,严禁违规流入食品消费市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次拍卖为无保留价增价拍卖,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
二、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不得联合申请。
三、交易方式:
二位或二位以上竞买者参与竞买,通过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如只有一位竞买人参与竞买,则按起拍价转让。
四、报名登记时间、地点:(略)
五、展示时间、地点:(略)
六、有意竞买者携带有效证件(法人申请:(略)
保证金汇入账户2:(略)
拍卖成交者,保证金转为先期付款。未成交者,保证金无息退还。
七、委托方有权在拍卖前对标的物中止拍卖。
八、咨询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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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