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根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等上级文件要求,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清镇市自然资源局拟对“清镇市(略)年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正向优化及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单位:(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采购预算价:(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提供(略)年度或(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提供(略)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七)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略)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三、服务内容
本次技术服务需严格对标上级政策文件及技术规范,全程协助完成(略)年度耕地保护及永久基本农田正向优化调整、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等专项工作,主要内容包含:
(一)耕地动态监测与现状核查:(略)
(二)永久基本农田正向优化调整:(略)
(三)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配套工作:(略)
(四)成果汇总与验收配合:(略)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略)
(二)报名地点:(略)
(三)报名资料:(略)
(四)其他报名途径:(略)
五、比选时间和地点
(一)比选时间:(略)
(二)比选地点:(略)
(三)比选方式:(略)
(四)中标原则:(略)
六、综合评分标准
投标人名称 评分项及评分标准 | 投标人1 | 投标人2 | 投标人3 |
报价((略)分) | 1.以满足要求的采购预算价为基准价,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位,按位次逐级扣3分:(略) 2.承诺缩短服务周期3分;提供额外质量保障措施2分。 | | | |
公司资质((略)分) | 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5分,具备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5分,满分(略)分。 | | | |
技术方案((略)分)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评审,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技术路线、工作流程、组织实施、质量管控等。??? 1.技术服务方案科学、完整、合理、可操作性强得(略)-(略)分。 2.技术服务方案科学、完整、合理、具有一定操作性得(略)-(略)分。 3.技术服务方案基本完善得5-(略)分。 4.未提供或方案明显不合理得0分。 | | | |
类似项目业绩((略)分) | 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同类项目合同(每份5分,高(略)分) | | | |
人员配置((略)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类中级职称的得 3 分,具有测绘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5 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测绘类中级职称的得 3 分,具有测绘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5 分。 3.其他拟投入技术人员具有测绘类/土地资源类专业职称的,提供其中一个专业人员得 2 分,满分 (略) 分。 | | | |
七、其他事项
1.投标文件递交:(略)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封套份数及封装不符合要求的或外封套标记漏写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人制作参选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无论是否中选,均不作补偿。
4.对于逾期未报名、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文件的机构,视同放弃。
八、比选程序
评审工作由清镇市自然资源局3人及以上单数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比选过程接受局监督部门的监督。
(一)资格审查。符合第九项“资格审查”要求中全部条件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凡不符合其中任意一条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本项目自动流标。
(二)综合评分。评审小组根据比选文件综合评审要求对投标所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中标原则,综合评分高者为中标候选人(若总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优先;若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
(三)结果公示。比选结果在清镇市政务公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按程序签订协议。
九、资格审查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资格要求 | 投标人1 | 投标人2 | 投标人3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
2 | 提供(略)年度或(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
3 | 提供(略)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
4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 | | |
5 |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 | | |
6 | 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 | | |
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 | | |
十、废标条款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一)投标人资格验证不合格的。
(二)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的。
(三)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投标条件的。
(四)出现影响比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因重大变故,比选任务取消的。
(六)投标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出现围标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