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部署,依据DB(略)/T (略)—(略)相关规范开展居家互联网护理服务,我院就互联网+护理服务平台及运营服务项目开展院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与本次院内采购,并按要求提交相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地点:(略)
(三)采购内容:(略)
(四)采购方式:(略)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包含健康管理、护理信息化平台运营相关内容。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参选。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本项目任何服务内容。
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一)获取时间:(略)
(二)获取地点:(略)
(三)对接邮箱:(略)
(四)获取形式:(略)
(五)领取采购文件须提交资料(全部加盖服务商公章):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企业邮箱等;
5.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递交安排
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时间:(略)
须提交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1正2副,逾期送达、密封破损、资质材料不全的,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审安排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我院统一组织开展响应文件评审及磋商工作。评审期间服务商授权代表须保持通信畅通,因自身通讯不畅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服务商自行承担。(预计8月(略)日(略):(略)
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略)
来宾市人民医院护理部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