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负责对吴江法院合同期内立案且纳入无纸化办案的约(略)件/年案件提供材料收转、立案扫描、补充扫描、中间库管理、卷宗归档理卷备份和档案装订上架等无纸化辅助服务。
(2)供应商负责对吴江法院合同期内暂不纳入无纸化办理的如刑事、破产案件以及公文等非诉档案(约(略)页/年)提供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1.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略)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略)
注册咨询:(略)
CA技术咨询电话:(略)
签章使用问题:(略)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略)
3.有关本项目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
4.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或“苏采云”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5.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略)
(2)质疑:(略)
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略)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响应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响应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