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公告期内,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略) 2、承租方承租房产后,仅可用于可经营小食品、饮料、严禁经营煮、烧等与火相关的食品。不得经营可能产生污染的各种作坊、危、化工类相关产业,不得经营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 3、本次招租房产请各意向承租方仔细勘验现场,如因房屋本身原因(管路渗水无法修复等)导致承租方承租后房屋无法移交的,承租方有权提出退租申请,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参与本项目交纳的保证金全额退还。 4、出租房产无不动产权登记证,承租方需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阻碍或风险,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者拒付租金或者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 5、本次招租房产租金底价为不含税价,出租方属于行政事业单位,不开具增值税发票,可开非税收据,请各意向承租方悉知。 6、本次出租房产仅为房屋本身。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及堆放物有原租户的为原租户所有,无原租户的为出租方所有。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及堆放物不在本次招租范围之内。 7、标的状态详见《房产出租明细表》,标的状态为租赁的(租赁到期日详见《房产出租明细表》),如终承租方为原承租人的,租期开始日期可接续上一租期;如终承租方为新承租人,出租方负责协调原租户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略)个工作日内腾空房屋。 8、不放弃优先租赁权的原承租方应在房屋招租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提交承租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略)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略)、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