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转让标的为(略)头西门塔尔牛,委托方可出具检疫证,牛只老龄不适合繁殖,仅限屠宰用途。预估总重量约(略)公斤,挂牌底价为(略)元/公斤,整体出售。终交割总重量以过磅称重为准,过磅地点为标的存放地,过磅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标的设置耳标编号,以现场勘验为准,交接过程中不允许受让方对标的进行挑选。标的存放地点为:(略) 2、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自行做好标的交易后的防疫、安全工作。本公告标的图片及相关数据仅作参考,一切以实地勘验时标的物实物现状为准。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本标的牲畜瑕疵保证。 3、以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转让方提供文件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心查阅资料(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标的勘验时间:(略) 5、本公告标的图片及相关数据仅作参考,终交割以标的物现场实际勘验为准。请各意向方在勘验时对标的物进行仔细验证,做好拍照、摄像等记录工作。特别提醒:(略) 6、本次标的转让后发票开具相关事宜,请各意向方于报名前自行与转让方沟通。 7、此次转让标的物系活畜,转让方保证标的物交接时为活体,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后,转让方不对标的物的健康状况负责,受让方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无论受让方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前出现自然淘汰情况,转让方按实际存活数量与受让方交接。受让方须在转让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交接及运输工作等,受让方延期交接的,自延期之日起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转让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交接及运输工作等,受让方延期交接的,自延期之日起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终受让方后,需先按照终成交单价×预估重量(略)公斤所得金额向中心指定账户交纳预付交易价款,终重量以转、受让双方现场过磅为准,终价款由中心于收到转、受让双方共同出具的记载有实际过磅重量的《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按照多退少补与受让方进行结算。如实际过磅重量超出预估重量,终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的金额补交价款到中心指定账户后方可继续交接;如预估重量超出实际过磅重量,中心在收到转受让双方共同出具的《资产移交确认书》后将超出部分金额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退款金额=(预估重量-实际交接重量)×每公斤挂牌底价×(1+增值率);增值率计算公式=(成交价-挂牌底价)/挂牌底价×(略)%。 9、中心根据终成交单价×预估重量所得金额为基数预收受让方服务费,终服务费按转受让双方确定的实际交接重量结算,多退少补。如交割过程中受让方所交预付交易服务费不足时,应及时补足,并交纳至中心服务费账户;如预估服务费金额超出按实际交接重量计算出的服务费,则中心在收到转受让双方共同出具的《资产移交确认书》后将超出部分服务费金额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 (略)、转受让双方标的交接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动物防疫的相关要求。 (略)、标的交接之日起,因整理、装卸、运输、饲养、管理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经营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略)、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略)、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标的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略)、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