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项目编号 | NTJS(略) | 项目名称 | 启东市(略)-(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NTJS(略) | 标段名称 | 启东市(略)-(略)年高标准农田勘察设计项目 |
| 工程类型 | | | |
招 标 公 告
启东市(略)-(略)年高标准农田勘察设计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略)-(略)年高标准农田勘察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中央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勘察设计周期:(略)
2.1.4设计质量要求:(略)
2.2 标段划分:(略)
2.3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设计和勘察资格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为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企业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略)年1 月1 日以来(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1万亩及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类似项目的设计,类似项目是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农田水利项目、土地整治项目。
R近二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二年),投标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出借资质、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过建设行政或招投标主管等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行政处罚的;
R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一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五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5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7)详见评标办法《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年8 月(略) 日至 (略) 年9 月 2 日 (略) 时(略) 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略)年 9月 2 日 (略) 时(略)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6.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6.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9.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略)
(略). 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略)〕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略)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略)年元旦春节期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讨薪事件的(略)家企业予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略)家企业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对(略)名人员予以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略)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_“信息公开”_“信息公开目录”-“通知公告”-“关于公布(略)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里的通知”)。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和人员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不得电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不含换证)、分立、重组,不得参与省内各类评优评奖,除已发布中标公告或已签订合同的项目外,不得承揽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略).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代理人:(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