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项目编号 | B(略) | 项目名称 | 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体育教学综合楼及其附属工程 |
| 标段编号 | B(略) | 标段名称 | 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体育教学综合楼及其附属工程施工总承包 |
| 工程类型 | 施工 | | |
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体育教学综合楼及其附属工程 (项目名称)
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体育教学综合楼及其附属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B(略)(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体育教学综合楼及其附属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数据投资〔(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体育教学综合楼及其附属工程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建设采用:(略)海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项目使用单位为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 ,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体育教学综合楼及其附属工程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海安市新华路1号
2.3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能容纳约(略)座的篮球馆、标准游泳馆、风雨操场及人防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以及改造学生服务中心等所有内容。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体育教学综合楼及其附属工程,总投资(略)万元,包含两个单体:(略)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概算估价(略)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项目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略)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略)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略)
2.9 工期:(略)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略)
2.(略)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建筑业。
</p)
□是
√否:本工程为特大型且技术复杂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提醒:(略)
投标人安排项目负责人时,须慎重考虑拟安排项目负责人的健康状况、家庭状况、距离退休年龄及其本人意愿等情况,中标后及签订合同后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略) 年8 月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新建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
注:(略)
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③总建筑面积以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内容为准。
④公共建筑是指:(略)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获取,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4.2自(略) 年8 月(略)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略) 年8 月(略)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略) 年8 月(略)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2)《?关于公布(略)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略)〕(略)号)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略)〕(略)号)的规定,江苏省内的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要求,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达标情况,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所需的注册建造师按“标准”考核,其他资质所需的注册执业人员暂时按“标准”中同类别低等级资质的要求考核。注册执业人员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注册人员数量进行认定。江苏省外的投标人某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
(5)承诺书:(略)
3.5 本工程□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 合同签订要求:(略)
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及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按合同约定及现场要求到岗履职。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5.1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采用“票决法”,具体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2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7名时,按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7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方式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若7名≥有效投标人数≥5名,则按照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5名。若有效投标家数<5名,则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
初步评审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 |
2.2.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略)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5.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评标入围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略) 分 投标人业绩:2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1 分 投标报价:(略)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五:(略) 评标基准价=(A×(略)%+B×(略)%+C×(略)%)×K A=高投标限价×((略)%-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略) C=在规定范围内的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略) 下浮系数K、下浮率△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B值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下浮系数K的取值范围为:(略) 下浮率△的取值范围为:(略) 上述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本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为 0元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暗标) |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高和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略) 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扣/ 分。 |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总体概述:(略) | 不超过5页 | 2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略) | 不超过5页 | 2分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略) | 不超过5页 | 3分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略) | 不超过(略)页 | 3分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略) | 不超过(略) 页 | 2分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略) | 不超过(略) 页 | 3分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略) | 不超过(略)页 | 2分 |
√智能建造(含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略) | 不超过(略)页 | 1分 |
2.3.4(2) | 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自(略)年8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新建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并担任项目负责人。每提供一个得1分,多得2分。 注:(略) 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③总建筑面积以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内容为准。 ④公共建筑是指:(略) ⑤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略) ⑥上述业绩与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为同一项目的,该业绩不得分。 | 2分 |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略)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1.5分,每偏低1%扣1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略)分 |
2.3.4(4)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报价合理性评审 |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 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高、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略)%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定幅度(一般为评标价的 1%)以上的,有一项扣 0.(略) 分,多扣 1 分。 说明:(略)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计算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时,招标文件除可以选择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以外,也可以选择高投标限价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作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3)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 1分 |
3.4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7名时,按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7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方式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若7名≥有效投标人数≥5名,则按照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5名。若有效投标家数<5名,则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
4.2 | 定标标准 | 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投票决定。评价的内容为: ①企业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利税额、财务状况、纳税情况; ②企业所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 ③企业的信誉等级以及行业的信用等级; ④企业过往业绩的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 ⑤投标人拟派的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所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需提供相应的扫描件); ⑥所投入的项目部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略) ⑦价格因素; ⑧其他材料。 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 ②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 ③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 ④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 ⑤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 ⑥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企业。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中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考察期间,如中标候选人在约定的时间内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能到场,视同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所用业绩无法考察的,视同虚假业绩。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 备注:(略) |
4.3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略) □ 集体议事法:(略)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年8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 年9月1日(略)时(略)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年9月1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略) 万元。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8.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8.5 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为:夏永琴 ;相关负责人为:周健 。
8.6 投标人同步的主体信息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须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 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项目使用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项目负责人:(略)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附件:
图纸5.zip
图纸3.zip
图纸6.zip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jpg
标前现场查看表及照片.doc
图纸4.zip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平性审查二维码.jpg
图纸2.zip
图纸1.zip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