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一、 项目情况 公开挂牌竞价物业为龙门县龙城供销社位于龙门县龙城街道谷行街(略)-1号商铺,面积(略)平方米;位于龙门县龙城街道谷行街(略)号商铺,面积(略)平方米。上述商铺合同均于(略)年8月(略)日到期。(详见招租一览表)。所交易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价方:(略) 2、竞价保证金:(略) 3、租期为5年,至三年租金不变,第四至五年租金逐年递增5%。竞得者应在每月(略)日前缴清当月租金。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略)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本项目存在优先承租人,该优先人依法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具体规则如下:(略) 五、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不得用于经营污染性及高噪音行业,不得烧木柴生火、烟熏,严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交易保证金约定: (一)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二)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特别提示:(略) 龙门县龙城供销社 (略)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