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承租方租赁期间不得经营餐饮;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经营有毒、有害、高噪音、高污染、危险化学品、水晶加工类行业。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有放射性、污染环境、危化品、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 ②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所需全部证照许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税费、手续费用,取得合法合规证照后方可开展经营;相关证照无法办理或者审批未通过的,承租方不得在该房屋内从事经营活动。委托人(委托方)及本公司不承担证照办理相关责任。承租方应确保租赁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及经营活动的合规性。 ③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及卫生费等所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按规定自行缴纳。 ④共有房间(略)间,每个房间配备床、基础卫浴、空调;该大楼配备电梯1台(现阶段电梯处于停用状态)。后期承租方如需启用电梯,须自行承担电梯年检、维保、检测、整改及日常运维等全部相关费用,负责办理电梯启用所需全部手续,委托人(委托方)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电梯的相关开支。 ⑤承租方应守法自主经营、依法纳税,保持房屋场地内的环境卫生,自觉积极配合做好文明创建、环境卫生工作。不乱堆放,不排污,保护好周围环境。应负责房屋内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房屋、设施及人身的安全。对于因承租方管理不善导致的事故,承租方应承担全部相应责任。 ⑥消防安全审批流程须承租方自行了解清楚,且必须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下办理各项审批手续。经营期间需符合消防相关规定,应安装相关消防设施并须按规定备案。委托人(委托方)及本产权交易机构不作任何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