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略)万件包材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年产(略)万件包材项目已由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淮管发改审备〔(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经投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淮安经投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建设采用:(略) 淮安长兴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设计开工日期:(略) 工程竣工日期:(略) 注:(略) 2.1.5质量要求:(略) 2.1.6其他:(略) 2.2招标范围:(略)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略) b.施工资质要求:(略)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略)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略)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④.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除以上四种情形外,其他情形不视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注:(略) 2、建筑工程定义参见《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 /T(略)-(略))的定义) 3.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同一工程业绩。 3.5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年月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年月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年月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略) 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略)〕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略)〕(略)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显示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质的核查结果为合格,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3)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略)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下表: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1.阶段详细评审((略)分) 资格审查通过的有效投标文件进入阶段详细评审,后进入第二阶段详细评审等。 (1)阶段详细评审要求:(略) (2)当参与阶段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6家时,则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均进入第二阶段详细评审。阶段详细评审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详细评审。 (3)有效投标文件总得分相同且并列进入前6名的,采用以下方式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详细评审的6家投标人:(略) 2.第二阶段详细评审((略)分) (1)评标委员会按照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总承包报价分合计总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5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有效标总得分相同且并列进入前5名的,采用以下方式确定 5家中标候选人:(略) (2)当投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 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时,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所有投标人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标少于 3 家时,由 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不具备竞争性,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3)判断具备竞争性的方式:(略) |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 CA 锁,同步全省统一主体库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施工单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的材料为准。 | 企业资质 | 申请人设计资质应具备以下之一:(略) 施工资质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投标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 CA 锁,同步全省统一主体库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上述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的材料为准。 | | |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略)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略) 注:(略) 2.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同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④.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除以上四种情形外,其他情形不视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略) 2.执行《关于印发〈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苏建规字〔(略)〕(略) 号文件。 | 业绩要求 | 1.自(略)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本项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B)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本项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C)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本项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注:(略) ②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定义的将视为无效证明资料,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的认定标准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将视为无效证明资料,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⑤上述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的材料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A)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本项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B)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本项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C)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本项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说明:(略) ②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定义的将视为无效证明资料,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的认定标准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将视为无效证明资料,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⑤上述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的材料为准。 注:(略) 2、建筑工程定义参见《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 /T(略)-(略))的定义) 3.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同一工程业绩。 | 联合体投标人 | 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必须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联合体协议书中需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共同投标协议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CA锁,同步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 | 劳动合同及社保要求 |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资格审查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 (略)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任意 1 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失信被执行人 |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 资质动态核查 |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略)〕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略)〕(略)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显示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质的核查结果为合格,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由招标人登录“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进行检查,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 |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情形。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后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6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5. 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如下: 详细评审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方案设计文件:(略)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略) 项目管理机构:(略)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略) 注:(略)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4%-5.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4%、4.5%、5%、5.5%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方案 设计 文件 ((略)分) | 1.设计说明 (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1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1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0.5分) 4.各专业设计说明。(1分)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0.5分) | 2.总平面布局(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2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1.5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1.5分)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1分)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及其他消防要求。(1分)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1分) | 3.建筑功能(8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4分) 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4分) | 4.建筑造型(4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1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1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地体现建筑风格。(1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1分) | 5.结构方案(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5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5分) | 6.设备方案(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分) | 7.生产工艺方案(4分) | 1.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2分) 2.各类管道工艺应充分结合生产需求,合理布置。(2分) | 8.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5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5分) 3. 是否有利于项目的下一步推进。(1分) | 方案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设计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高和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终得分。 | 2 | 工程 总承包 报价 ((略)分) | 报价评审 (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略)分)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数值在 4%、4.5%、5%、5.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 分 。偏离不足1%的 ,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3 | 项目 管理 组织 方案 (7分) | 1. 总体概述 (2 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不超过(略)页。每超过2页扣0.1分,多扣0.2分。 | 2. 设计管理方案 ( 2 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不超过(略)页。每超过2页扣0.1分,多扣0.2分。 | 3. 施工管理方案 (2 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不超过(略)页。每超过2页扣0.1分,多扣0.2分。 | 4. 采购管理方案 ( 1 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不超过(略)页。每超过2页扣0.1分,多扣0.2分。 | 注:(略)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高和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 | 4 | 项目 管理 机构 (3分) | 项目管理人员: (1)设计负责人 1 名:(略) (2)建筑专业负责人 1 名:(略) (3)结构专业负责人 1 名:(略)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1 名:(略) (5)电气专业负责人 1 名:(略) (6)造价专业负责人 1 名:(略) 注: (1)提供上述要求的人员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的材料为准。否则不得分。 (2)高级职称须提供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经其授权具有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若提供的职称证书系由经国家或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开展自主职称评审的用人单位所颁发,则除提供职称证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授权部门关于该用人单位具有相应层级、相应专业职称评审权限的授权证明文件(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 号)。 (4)社保证明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略)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评标的其他要求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分/评审标准 | 4.1.3 | 设计文件合格分 | 合格分:(略) (略)%) | 4.1.3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6 名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4.1.4 | 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不带入 | 定标程序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 5.1.1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5人 | 5.2.1 | 定标标准 | 招标人在评标的评审因素基础上,根据本项目特点,定标择优的相对标准如下: 1、设计方案:(略) 2、企业资信、项目团队管理水平:(略) 3、现场管理方案、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为优,其余为一般。 注:(略) ①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 ②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 ③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 ④相关工程业绩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多的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的企业; | 5.3.1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略) □ 集体议事法:(略) |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略) 6.3本项目投标工具费、CA数字证书费、评标(评审)费、投标保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项目工程款结算、履约保证金收退等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略)〕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略)〕4号)文件精神和《(略)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等文件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特别提醒:(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略).1招标主体 招 标人:(略) 地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异议渠道 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