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防城港市人民医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略)版)》等相关制度要求,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比选,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概况 ?
预算金额:(略)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及单位 | 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
1 | 防城港市人民医院专家通勤车辆保障服务项目 | 1项 | 车型:(略) 驾驶员要求:(略) 路线:(略) 卫生标准:(略) ? |
售后要求:(略)
三、公告时间:(略)
四、联系人:(略)
五、联系电话:(略)
六、采购单位:(略)
七、采购单位地址:(略)
八、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供应商未被纳入防城港市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四)拟投入项目驾驶员具有符合相关车型的驾驶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五)不接受联合体。
九、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按照院内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详见附件)。
(二)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材料模糊不清无法分辨的,投标或中标资格一律无效。
十、材料的递交
(一)按本公告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规定装订成册,一式3 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密封好,在封面写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二)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三)议价时间、地址将通过电话通知,请报名公司自行留意。若因报名单位自身原因导致联系方式无法接通或未能及时接收通知,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相关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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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略)
????????????????????????????????????????????????防城港市人民医院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