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市政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三水厂原水管(江堤?三水厂)(1号线)DN(略)给水管道修复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熟市市政给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数据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数据投备〔(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国有资金。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常熟市市政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三水厂原水管(江堤?三水厂)(1号线)DN(略)给水管道修复工程设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设计费指导价(万元) | 工期(天) | 1 | 常熟市市政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三水厂原水管(江堤?三水厂)(1号线)DN(略)给水管道修复工程设计 | 包括方案设计、方案深化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优化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包含根据招标人要求对图纸进行各种深化设计、优化设计、全程设计服务等)。 | (略).(略) | (略) |
2.4其他: 2.4.1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 (5)投标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资质类别及等级:(略) (7)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资格:(略) (8)投标人办理投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略))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②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若有答疑,以答疑文件为准):(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9.3注册省统一主体信息库前,投标人应先办理介质CA(介质CA包括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市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9.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略) 9.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文件。 9.6中标后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9.7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申请人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的下载中心下载《常熟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9.8投标保证金:(略) (略).其他说明 (略).1项目规模:(略) (略).2投标单位如有异议或投诉,需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略))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以书面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以在“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按流程进行异议或投诉,流程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管单位:(略) 监管电话:(略) (略).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略)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及报价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资质证明材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承诺书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联合体(如有) | 联合体协议书 | 资格审查附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要求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设计服务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略) | 其他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备注:(略) |
详细评审 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商务分评分标准((略)分) 评分项目 | 分值(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分) | 企业信用 | (略) | 根据投标人新发布的苏州市工程勘察设计(市政工程)企业信用考评得分进行比例折算,信用得分=企业信用考评得分*(略)%。考评得分为(略)分的,信用分得满分(略)分,未参加考评的按C类基准分((略)分)处理。(注:(略) | | 投标价格 | (略) | 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与报价基准价相同的得满分((略)分)。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值偏离报价基准价的,按每负偏离1%扣减0.1分,每正偏离1%扣减0.3分的标准,计算报价分值。不足偏离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报价分值。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略)%、(略)%。 | | 项目组成员 | (略)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本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本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 2.项目负责人获评市级及以上设计人才的得1分。 3.其他主要设计人员须配备有给排水、结构、造价等专业,其中每个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略)年以上的得1分,高得3分。 4.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具有本专业注册执业资格的且从事本专业工作(略)年以上的得1分,或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具有本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高得2分。 5.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在投标单位时主持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2分,主持过二项及以上的加2分,高得4分。注:(略) 6.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在投标单位时有获建设系统设区市级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得2分;获建设系统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得3分,高得3分。有效期为:(略) | | 服务承诺 | 1 | 投标人提供《设计项目组人员到位承诺书》(范本格式)的得1分。 | |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 |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按苏州市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 | |
(2)技术分评分标准((略)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项目细化 | 评分标准 | 分项 分值 | 得分(分) | 1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略)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3分) | 项目的地理位置、项目的功能与作用的理解深刻、到位,设计产品充分体现招标人的建设意图。 | 3 | | 对项目所在地规划发展与建设条件认识(3分) | 对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 | 3 | | 总体设计思路:(略) | 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适用、经济、安全、美观”,体现精细化、创新性,融入节约、环保理念,在施工及使用期间尽量减少周边影响。 | 6 | | 2 |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略)分) | 对项目设计特点描述准确、到位; | 4 | | 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 | 8 | | 3 | 工程方案 ((略)分) | 单独给水工程方案 | 给水管在道路横断面的布位合理 | 2 | | 给水工程方案合理 | 5 | | 标准的选用 | 3 | | 施工工艺的选择 | 4 | | 管材选用 | 4 | | 管道基础处理 | 2 | | 4 |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分) | 对该项目设计各阶段的工作量分析、预计全面,无遗漏;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科学、合理布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 | 5 | | 5 | 招标项目的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5分) |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 (3分) |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 | 3 | | 设计的进度保证措施 (2分) | 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障措施是够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 | 2 | | 6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6分) | 从各投标人投入的后续服务人员、后续服务的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承诺等方面酌情评分 | 6 | | 得分合计 | | | | | | 评委 | 日期 | | | | | | |
定标方案 1、定标方法:(略) 2、定标因素: 2.1、报价因素 中标候选人中所有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在-(略)%(含)~(略)%(含)范围内,则不再进行价格竞争,所有中标候选人此项评价等次均为优。一家及以上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在-(略)%(含)~(略)%(含)范围外,则进行价格竞争,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投标报价低的评价等次为优,投标报价次低的为次优,依此类推(投标报价相同的,评价等次按相同等次计取)。 2.2、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①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略)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略) 注:(略) 定标委员会从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两方面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比较,评价等次均为优的为优,评价等次为一个优、一个次优的为次优,评价等次均为次优的为第三优。 2.3、设计方案 定标委员会根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对“本项目认识、理解及总体把握等”评审要点进行比较,作出评价。 2.4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新发布的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新苏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市政工程企业),按信用得分(略)分~(略)分(含)以上为优,(略)分(不含)~(略)分(含)以上为次优,(略)分(不含)以下为第三优(未参加考评的按(略)分计) 3、拟中标人:(略) 4、定标规则: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和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对每一项定标因素做出评价,综合权衡后记名投票,并对推荐中标人给出相应理由,得票数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5、特殊情况的考虑: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