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略)
节 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海城市中医院创建于(略)年,(略)年晋升为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保健于一体的大型中医医院。现为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辽宁省人民医院联盟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联盟医院。
医院(站前院区)在职职工约(略)人,日均就餐预估约(略)~(略)人(含轮休、值班人员及铁西院区部分人员等)。
详细的院区情况供应商可通过现场踏勘获得。
★二、服务内容
供应商承包采购人职工食堂,负责供应采购人职工的午餐、晚餐。在确保上述就餐正常供应的同时,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和能力许可,兼营工作餐预定服务,同时严禁在食堂区域内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和其他用途。
★三、报价要求
3.1本次采购价格部分不参与竞争,投标人投标时直接按高限价(略)万元填报,超出或者低于此价格的按投标无效处理。结算时,按实际用餐人数、天数、餐费标准结算。
3.2食堂场地及现有设施由采购人无偿提供,为完成服务所需的其它设施、厨具、餐具等均由供应商自备。
3.3供应商负责为食堂申办相关的许可证件。
3.4供餐所需食材由供应商自行采购,食材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3.5服务期间,由供应商承担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食材、米面油、调味品、厨具、各类耗材、劳保用品、员工工资社保、保洁消杀、设备日常维修、燃气水电等动力费、餐具清洗消毒等。采购人只负责房屋维修,其他工作一概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四、餐费标准
4.1午餐:(略)
4.2晚餐:(略)
★五、履约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期满,中标供应商履行全部合同内容,通过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和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在医院预算保证且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服务认可、满意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同,续签多不超过两年;若对中标供应商服务不认可或未通过综合评价,合同终止。
★六、履约地点
海城市中医院(站前院区)。
★七、付款方式及条件
采购人向医院职工发放餐票,采购人按中标供应商每月收取餐票数量统计实际用餐人数、天数、及餐费标准情况,统一支付,按月结算;同时,按月向采购人缴纳水、电费等代缴费用。以上付款,为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
★八、验收标准及方法:
8.1验收标准:(略)
8.2组织验收主体:(略)
第二节 技术需求
1.人员管理
1.1中标供应商需根据食堂实际运营情况足额配置从业人员,并负责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和考评,并承担聘用人员相应费用,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工装费、体检费等。从业人员与学校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
1.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工作,患有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在就餐区或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1.3从业人员每天上岗前应进行健康和状况检查,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食堂从业人员,应主动向食品安全员报告,并立即暂停工作。
1.4学校有权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操作规范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整改意见告知食堂负责人,中标供应商要在一周内进行整改。
★1.5食堂低人员配置要求如下:(略)
(1)食堂项目经理1名(具有3年以上食堂管理经验);
(2)厨师长1名、正餐厨师3名、面点师2名;
(3)切配/洗菜工3名、洗消保洁3名、售卖窗口服务员3名;
(4)机动替岗1名;
2.现场管理
2.1医院提供满足食堂正常运营的基础设备及配套设施,后期合理损耗或已到报废期限的设备由中标供应商进行补充、更换。中标供应商负责餐厅内部改造及相关设备设施的增添,并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如中标供应商主动投资增添新设备作为提升满意度的增值服务,则后添置的厨房设备归中标供应商所有。
2.2日常所需的餐具、器具、一次性用品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2.3中标供应商应保持食堂区域标识明晰,原材料、物料、工具用具及个人物品存放整齐。保持窗明几净,干净整洁。
2.4中标供应商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例如:(略)
2.5营养餐加工制作和进食时限必须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标准要求、食品中心温度(中心温度不小于 (略) 度)。
2.6严格库房管理制度,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并定期清理库存,保证绝不使用超过保质期食材。
2.7服务期内,未经院方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食堂经营权、房屋、场地和设备全部或部分转让、出租、出借给第三方(中标供应商自行添置的设备设施等动产除外)。
2.8中标供应商在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
3.供餐模式及供餐时间
3.1供餐模式:(略)
3.2开餐时间
午餐:(略)
晚餐:(略)
增设(略)小时简易加餐窗口(适配急诊、夜班医护)。
如医院有临时特殊安排,开餐时间按采购人临时要求执行。
3.3每年除夕当日—正月初三,供应商提供春节餐、水果、小食品等食堂加餐供应品,按采购人要求结算方式结算。
4.食材标准
4.1大米:(略)
4.2面:(略)
4.3调料类:(略)
4.4食用油:(略)
4.5蔬菜类:(略)
4.6新鲜肉类:(略)
4.7鲜活水产类:(略)
4.8鲜蛋类:(略)
4.9水果类:(略)
4.(略)配菜类:(略)
4.(略)腌菜类:(略)
4.(略)干杂类:(略)
4.(略)豆制类:(略)
4.(略)以上所有的食材进货渠道正规(不得在市场等小商贩采购)并附有食材合格检验报告及进货台账。
4.(略)以上所有的食材全部提供正规溯源票据,定点品牌供应商;严禁冻品边角料、过期食材、转基因食用油。
4.(略)中标供应商需为医院提供临时客饭、加班人员餐食等因工作需要而产生的临时配餐,具体以实际情况发生为准,菜谱双方协定。
4.(略)中标供应商应做到每周根据营养师配餐标准向采购人提供餐谱,提供的菜品须保证质量,并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于食品卫生、安全的要求。学校有权对菜品出品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整改意见告知中标供应商负责人。中标供应商在一周内做出整改。
5.食品安全管控
5.1中标供应商应选用资质齐全的原材料供应商,建立健全合格的供应商库,保证正规渠道采购新鲜、卫生的食材。详细记录供货商进货台账。
5.2中标供应商要保持运营场所的环境、操作规范和出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医疗机构食堂管理规范》和其他有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应建立健全食堂整体运营方案。如若发生因食物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中标供应商承全部责任。
5.3中标供应商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断水、断电、特殊天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为用餐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5.4中标供应商应按规定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略)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略)g。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立即封存,备查。
6.考核
6.1实行月度综合考核,满分(略)分,考核细则由采购人另行制订,低于(略)分按比例扣除当月服务费。
6.2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食材以次充好、缺菜少菜、卫生不达标,单次罚款(略)-(略)元,累计3次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3菜品满意度月度问卷调查,职工满意度低于(略)%,扣减当月3%结算款。
7.其他要求
7.1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采购人将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服务期内因中标供应商过错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职工身体健康,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2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如因用电、水、燃气操作不当引起的生产事故,或发生从业人员意外伤亡事故,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过错责任和以及经济补偿责任。
7.3服务期间,接受医院后勤、院感、纪检等各部门的每日抽查与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问题立行立改,否则视为违约,发生屡教不改等严重违约情形,采购人可直接与中标供应商解除合同。
7.4不可抗力:(略)
7.5保密:(略)
7.6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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