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盘山县人民医院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一、软件维护内容
1、版本升级:
供应商应承诺在服务期内升级对已上线使用的信息化软件系统(详见维护系统清单)按需提供当前架构框架内的版本免费升级。
2、日常维护:
合同约定时间内院方采购的现运行系统的日常运维。供应商应在服务期内对客服平台提交的问题进行持续跟踪处理,如新统计查询报表(表单)的制作、现有报表(表单)的修改、用户非正常操作导致的数据修复、调整、客户端工作站疑难问题的排查处理、一般系统故障等,提供实时远程维护,按类别明细如下:
| 问题类型 | 响应时间 | 处理时间 |
| 业务运行类 | 实时沟通及分配 | 实时电话和微信沟通,一般问题及时处理,复杂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时间及方案。 |
| 业务终止类 | 1天内分配 | 优先远程,3小时内无法恢复立即协调相关人员根据院方要求以快的方式到现场 |
| 日 常 客 服 问 题 | 新增表单、报表类 | 2天内分配 | (略)天内处理完毕,并反馈至信息科 |
| 报表、表单修改类 | 2天内分配 | 5天内处理完毕,并反馈至信息科 |
| 数据修改提取、对账类 | 2天内分配 | 7天内处理完毕,并反馈至信息科 |
| 故障排查类(针对软件类) | 1天内分配 | 5天内处理完毕,并反馈信息科排查结果 |
| 转研发类 | 2天内分配 | 依照研发中心需求管理规范 |
| 接口类 | 2天内反馈 | 根据接口合同中约定 |
3、流程优化:
供应商应在服务期内根据医院管理需要,结合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现有功能,协助医院进行内部流程的改造和梳理。
4、性能优化:
通过一系列技术手段,如调整系统配置、使用性能监控工具等,优化系统性能,提高系统的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
5、系统运维:
根据供应商工程师根据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情况,后台检测出不合理流程以及管理缺陷漏洞等,应及时向院方信息化负责人提出,以避免问题的出现导致不可预测的后果。
6、系统监控和维护:
监测系统运行状态、网络流量、磁盘使用情况等,处理系统异常情况,维护系统稳定性和安全性。
7、故障排除和修复
及时发现并解决系统故障,防止故障扩大和影响范围扩大。
8、数据备份和恢复
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在系统出现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数据。
9、用户培训和支持
为医院提供技术支持,解答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疑虑,提高医院对系统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二、维护系统清单
| 序号 | 模块 | 备注 |
| 1 | 医院系统软件(HIS) | |
| 2 | 实验信息管理系统(LIS) | |
| 3 | 医学影像存档与通信系统(PACS) | |
| 4 | 电子病历系统(EMR) | |
| 5 | 病案管理系统 | |
| 6 | 办公平台系统(OA) | |
| 7 | 门诊叫号管理系统 | |
| 8 | 医疗质量控制系统 | |
| 9 | 预约挂号系统 | |
| (略) | 门诊电子病历系统 | |
| (略) | 合理用药系统 | |
| (略) | 手术麻醉信息系统 | |
| (略) | 血液信息管理系统 | |
| (略) | 心电网络系统 | |
| (略) | 病理信息系统 | |
| (略) | 医院感染管理系统 | |
| (略) | 医院体检信息管理系统 | |
| (略) | 临床上报统计查询与分析系统 | |
| (略) | 智能处方点评系统 | |
| (略) | 高值耗材管理系统 | |
| (略) | 临床路径管理系统 | |
| (略) | 医务管控系统 | |
| (略) | 重症监护临床信息系统 | |
| (略) | 院长移动管理信息系统 | |
| (略) | 智慧护理管理系统 | |
| (略) | 单病种质量控制系统 | |
| (略) | 医生端移动平台系统 | |
| (略) | 护士端移动平台系统 | |
| (略) | 患者智能服务系统 | |
| (略) | 医院不良事件管理系统 | |
| (略) | 临床决策与分析系统 | |
三、其他服务要求:
合同期内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在接到采购人系统服务、设备故障通知后,应在(略)小时内做出响应,对于无法及时解决的技术问题,须安排技术专家远程协助排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标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密版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自行在本单位进行在线解密。启动解密后(略)分钟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二次及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按评审小组要求完成报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