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略)福银高速永寿(甘陕界)至泾川段扩能增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交规划函〔(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略)
2. 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简介:(略)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各标段具体起讫桩号、路线长度、公路等级、设计速度、主要工程参考数量等见下表:
| 标段号 | FYYJGK |
|---|
| 起讫桩号 | / |
| 路线长度(km) | 全长约(略)公里 |
| 公路等级 | 高速公路 |
| 设计速度(km/h) | 设计速度(略)公里/小时 |
|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 编制 |
| 工程可行性研究其他技术咨询服务 | (1)按照国家及交通运输部、省相关部门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完成编制工可报告、路衍经济专篇、永临结合专篇、以工代赈、节约集约用地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篇、双碳专篇等内容;并需承担深化报告及因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而出现的反复修改工作,以及其他配套服务工作的评审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确保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查,终取得审批部门对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如有需要,需编制收费评估报告、实施方案、超长期特别国债申请、绩效评估报告等专项论证报告编制及相关工作等内容。 (3)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报批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编制相关的审批支撑文件,以及其他为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编制所必需的辅助性工作。 (4)配合及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汇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5)配合及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立项报批手续。 (6)改扩建因涉及旧路利用、交通导改、管线迁改、涉铁(如有)等,工作内容须增加旧路病害调查、处治,边通车边施工路段的交通组织方案,管线改迁调查及涉铁(如有)方案。 |
| 主要工程参考数量 | |
2.4 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范围内各标段具体服务内容及对应的服务期限等要求见下表。
| 标段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日历天 |
|---|
| FYYJGK |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之日止,其中合同签订后(略)日内完成走廊带论证并取得沿线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书面意见建议,合同签订后(略)日内完成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 FYYJGK | 计划开始日期 | (略)-(略)-(略) |
| FYYJGK | 计划完成日期 | (略)-(略)-(略) |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业绩见下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可行性研究能力,见下表。
| 招标类型 | 标段号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 主要人员 |
|---|
| 工程可行性研究 | FYYJGK | 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其他要求:(略) | 其他要求:(略)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略) 将“投标人须知”第 1.4.4(1)“被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补充细化为:(略) | 其他要求:(略) |
3.2 本次招标:(略)
3.3 在甘肃省(略)年度或全国(略)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勘察设计企业新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不同信用等级的每个投标人,多可申请标段的数量:(略)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获取
5.1 投标人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略)
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5.3 CA 互认平台业务咨询电话:(略)
5.4 其他补充内容:(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本项目开评标活动通过https:(略)
6.3 网上开标时间:(略)
6.4 开标系统网址:(略)
6.5 其他补充内容:(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补遗文件、变更公告等信息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甘肃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网、甘肃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甘肃长达路业有限责任公司〕上发布。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 3 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投诉处理
9.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9.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略) 年 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略) 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略)〕(略) 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主要负责人(或授权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主要负责人(或授权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