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特别提醒:(略)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资料:(略)(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
业绩要求 | 本工程无类似业绩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项规定,(1)采用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或办理凭证。(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①银行保函必须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其具有开具保函权限的上级银行出具的已生效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见第八章《见索即付投标保函》)。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银行保函扫描件、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银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出函银行免收保函手续费的,提供出函银行开具的免收凭证)。提醒:(略)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略)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提供诚信承诺书、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评标入围 |
2.2.1 | 评标入围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2.2.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略)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略)家时,R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方法一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从以下方法×、方法× (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R方法一:(略)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方法二:(略)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略)%、(略)%、(略)%、(略)%、(略)%)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略)%、(略)%、(略)%)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R 家(R?般不少于(略)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方法三:(略)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略)%、(略)%、(略)%)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略)%、(略)%、(略)%、(略)%、(略)%)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家,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家(R?般不少于(略)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略)分R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93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7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if !supportLists]一、[endif]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R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R方法一:(略)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R方法二:(略)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略)%;K1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略)%~(略)%,装饰、安装为(略)%~(略)%,市政工程为(略)%~(略)%,园林绿化工程为(略)%~(略)%,其他工程(略)%~(略)%。;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略)%。□方法三:(略)□方法四:(略)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高的(略)%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低的(略)%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高值(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评标基准价(合理低价)=A×K。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本工程下浮率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略)评标基准价=(A×(略)%+B×(略)%+C×(略)%)×KA=高投标限价×((略)%-下浮率Δ);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略)C=在规定范围内的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略)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阶段抽取。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分类 | 取值范围 | 下浮系数K | (略)%、(略).5%、(略)%、(略).5%、(略)%、(略).5%、(略)% | 下浮率Δ | 房屋建筑工程 | 6%、7%、8%、9%、(略)%、(略)%、(略)% |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 | 8%、9%、(略)%、(略)%、(略)%、(略)%、(略)%、(略)% | 机电安装工程 | 9%、(略)%、(略)%、(略)%、(略)%、(略)%、(略)%、(略)% | 市政工程 |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绿化工程 |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
上述方法五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R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3.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93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93分 |
2.3.4(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评审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房建)信用得分*7%(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注:(略)(房建)信用得分为准。②未参加南通市建筑业(房建、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可按照《关于申领南通市建筑企业(含监理)信用评价初始信用分的通知》申领信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通知文件。 | 7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