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www.creditchina.gov.cn),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www.ccgp.gov.cn),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9)《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略))《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略)〕2号);
((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略)〕(略) 号)。
((略))如有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新的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