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略)年下半年眉山市东坡区公开考核招聘教育类优秀人才的公告》规定,现将经过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人员名单附后(见附件)。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略)
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电话:(略)
本公告由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略)
附件:(略)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8月(略)日
上一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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