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略)N(略)
二、合同名称: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专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略)-绍市财采确[(略)](略)号
四、项目名称: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专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地 址:绍兴市马山镇世纪东街(略)号
联 系 方 式:(略)-(略)
供应商(乙方):杭州蓝锐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江东村巧客小镇善企科创园1号楼(略)-(略)
联 系 方 式:(略)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全自动核酸扩增检测分析仪;水活度仪;颗粒过滤效率测试仪;微生物限度检验仪;精准定位智能柜(控温型);精准定位智能柜(常温型)
服务要求:(1)乙方派经甲方认可的有经验和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系统设备安装工作,在设备安装期间应充分了解设备安装进度要求,解决安装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2)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3)调试所需专用工具设施物料乙方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4)安装完成后,进行调试、验收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国家无验收规范标准的按双方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5)设备的拆箱、通电、调试等各项工作由乙方负责,但必须在甲方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在实际实施前必须先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6)所有的招标设备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在制造厂检查和试验合格,以表明其运行性能、安全性能以及设备材料和结构在电气、机械上的完整性。
服务期限:(略).6.(略)-(略).7.(略)
服务地点: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内
七、验收日期:(略)-(略)-(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李珂,贺晶晶,朱辉
九、验收意见:7台仪器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