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循环氢气冷却器维修项目(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循环氢气冷却器维修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8月(略)日(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采购预算:(略) 报价要求:(略) 质保期:(略) 服务期:(略) 二、采购范围 维修内容:(略)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响应人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1或A2级压力容器制造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3)响应人具备无损检测机构资质(如RT射线检测、UT超声波检测等)或与具备CMA/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提供资质证书或合作证明材料) (4)人员要求:(略) (5)自(略)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制造高压氢气冷却器或维修过高压氢气冷却器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该项目发票复印件,合同文件需体现:(略) (6)响应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现场查验为准) (7)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资不抵债、责令停业、破产等状态;(提供近一年((略)年或(略)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8)响应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包件)的响应; ((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六、响应时间及地点 响应时间:(略) 响应地点:(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釆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