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清单 |
序号 | 资产名称 | 参考面积(㎡) | 经营范围 | 挂牌价格(元/㎡·月) | 租金递增 | 租期(年) | 竞价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朝阳路(略)号1栋正门右侧第5间商铺 | (略) | 仅限旅游、办公 | (略).(略) | 前2年按竞租成交价格执行,第3年递增3%,自第3年起,每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租赁周期内租金价格不变,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5 | 5,(略).(略) | 合同于(略)年8月(略)日到期,无排水排污 |
2 | 朝阳路(略)号1栋(略)-2A号商铺 | (略) | 餐饮、生活美容、足浴按摩、化工项目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除外。 | (略).(略) | 前2年按竞租成交价格执行,第3年递增3%,自第3年起,每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租赁周期内租金价格不变,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5 | (略),(略).(略) | 合同于(略)年8月(略)日到期,无排水排污 |
3 | 朝阳路(略)号内二楼、三楼东区商铺 | (略) | 纯餐饮、化工项目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除外。 | (略).(略) | 前2年按竞租成交价格执行,第3年递增3%,自第3年起,每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租赁周期内租金价格不变,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5 | (略),(略).(略) | 合同于(略)年9月(略)日到期 |
4 | 朝阳路(略)号1栋1层第5间商铺 | (略) | 生活美容、足浴按摩、化工项目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除外。 | (略).(略) | 前2年按竞租成交价格执行,第3年递增3%,自第3年起,每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租赁周期内租金价格不变,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5 | 5,(略).(略) | 合同于(略)年8月(略)日到期。意向承租方若计划经营餐饮业态,须自行出资合规安装排烟、排污专用管道,参与竞租前须与出租方现场勘查确认场地安装条件,一经竞租成功即视为认可场地现状及安装要求。 |
5 | 朝阳路(略)号1栋1层第(略)间B号商铺 | (略) | 生活美容、足浴按摩、化工项目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除外。 | (略).(略) | 前2年按竞租成交价格执行,第3年递增3%,自第3年起,每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租赁周期内租金价格不变,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5 | 6,(略).(略) | 合同于(略)年(略)月(略)日到期。意向承租方若计划经营餐饮业态,须自行出资合规安装排烟、排污专用管道,参与竞租前须与出租方现场勘查确认场地安装条件,一经竞租成功即视为认可场地现状及安装要求。 |
6 | 新华街(略)-2A号地上1层商铺 | (略).1 | 餐饮、化工项目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除外。 | (略).(略) | 前2年按竞租成交价格执行,第3年递增3%,自第3年起,每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租赁周期内租金价格不变,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5 | (略),(略).(略) | 合同于(略)年(略)月(略)日到期 |
7 | 华西路7号临街1号楼第6间商铺 | (略) | 餐饮、化工项目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 | (略).(略) | 前1年按竞租成交价格执行,自第2年起,每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租赁周期内租金价格不变,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4 | 6,(略).(略) | 合同于(略)年(略)月(略)日到期 |
8 | 华西路7号临街2号楼第3间商铺 | (略).(略) | 餐饮、化工项目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除外。 | (略).(略) | 前1年按竞租成交价格执行,自第2年起,每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租赁周期内租金价格不变,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4 | 2,(略).(略) | 合同于(略)年(略)月(略)日到期 |
9 | 朝阳路(略)号办公楼第1层第3、4间商铺 | (略).(略) | 餐饮、化工项目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除外。 | (略).(略) | 前2年按竞租成交价格执行,第3年递增3%,自第3年起,每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租赁周期内租金价格不变,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5 | 5,(略).(略) | 空铺 |
(略) | 朝阳路(略)号办公楼第2层商铺 | (略).(略) | 餐饮、化工项目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除外。 | (略).(略) | 前2年按竞租成交价格执行,第3年递增3%,自第3年起,每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租赁周期内租金价格不变,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5 | 5,(略).(略) | 空铺 |
(略) | 新阳路(略)号一层4号第2间商铺 | (略) | 化工项目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除外。 | (略).(略) | 前2年按竞租成交价格执行,第3年递增3%,自第3年起,每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租赁周期内租金价格不变,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5 | 5,(略).(略) | 合同于(略)年8月8日到期。意向承租方若计划经营餐饮业态,须自行出资合规安装排烟、排污专用管道,参与竞租前须与出租方现场勘查确认场地安装条件,一经竞租成功即视为认可场地现状及安装要求。 |
(略) | 朝阳路(略)-1号 | (略).(略) | 餐饮、化工项目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除外,且不得经营有散发刺鼻性气味及噪音等严重影响周边单位及住宅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略) | 前2年按竞租成交价格执行,第3年递增3%,自第3年起,每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租赁周期内租金价格不变,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5 | 5,(略).(略) | 空铺 |
备注:1.以上标的面积为计算租金的标准,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2.以上标的如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按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回);如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广西交易所集团组织网络竞价会,网络竞价会时间及竞价规则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另行通知(承租方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按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回)。3.装修期:(略)4.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为1元/㎡/月或1元/㎡/月的整数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