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三峡新材硅材料基地建设项目(略)KV变电站及配套工程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能源[(略)]5号文(项目代码:(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概况:(略)
2.3项目地址:(略)
2.4招标范围:(略)
2.5工期:(略)
2.6工程质量标准:(略)
2.7安全要求标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有效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②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承试均为四级及以上资质(老证)或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略)年第(略)号令”要求取得的国家能源局核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三级及以上资质(新证);(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或电力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略)
补充说明:
(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4)在上述专职安全员要求基础上,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 应当至少增加 1 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略)
3.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略)年4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9月4日9时0分止。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略)号夷陵国际4楼)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8.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略)
9.评标办法:(略)
(略).信息发布开始时间:(略)
(略).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方式:(略)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称:(略)
地址:(略)
电话:(略)
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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