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略) 1-(略):(略) 1-(略):(略) 目前房产登记在单位职工名下,其个人同意配合房产过户,成交后资金直接打入单位账户,产生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截止房产成交前,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转让单位负责。其他内容以公告为准。 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标的现状并须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购房政策规定,须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购房政策规定文件;成交后,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不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标的不予退回。参与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转让标的范围以哈尔滨录盛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哈录资评报字((略))(略)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三、本次转让标的无债权债务纠纷,未做抵押或担保、没有涉及法律诉讼行为。 四、本次转让标的不欠供热费、物业费、水、电、煤气等费用。如有欠费,移交前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过户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受让方自行判断。如因有关部门存在临时规定无法办理房产转让手续,待有关部门同意办理产权手续时,转让方会积极配合办理。五、本项目报名时间为(略)年8月(略)日9时到(略)年9月(略)日(略)时,各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报名材料并完成报名。六、其他事项详见转让方提交相关文件。七、其他未尽事宜,以终签订的《房产交易合同》为准。 八、设置现场勘察,凭现场勘察确认书报名参与。 意向受让方需在(略)年(略)月(略)日9:(略) 一、标的基本情况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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