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略)年8月(略)日(略)时至8月(略)日(略)时开始自由报价,(略)年8月(略)日(略)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序号
房屋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
(m2)
规划
功能
单价
(元/月平方米)
招租底价
(元)
租赁期限
(年)
竞价保证金
递增率
(%)
产权
情况
装修期
(月)
1
蝉街(略)号
(略).(略)
非居住
(略)
3
无
有
二、承租人条件:
(一)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二)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除外),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承担合同履行连带保证责任。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高提供的股东证明、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略)
(三)已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并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已列入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对应网站截图及不在委托方提供的失信人名单内为准)
(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略)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略)%,取整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收到《租赁房产移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租赁房产移交通知书》的移交之日开始计算。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
(三)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四)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则延长信息披露:(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资产展示安排:(略)
咨询地点:(略)
资产展示地点:(略)
咨询电话:(略)
城发集团业务举报:(略)
城发集团纪检举报:(略)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略)
温州市城教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略)年8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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