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范围: (一)结构鉴定范围及出具报告频次: 重医附二院及其产权范围老旧房屋,房屋面积(略).(略)平方米,出具1次报告。 本项目属于医疗机构非住宅公共建筑,按照渝建规〔(略)〕4 号文件要求,竞选单位须牵头联合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单位共同开展全部鉴定工作,同步签订联合鉴定合作协议,相关设计单位资质文件、合作协议随推介材料一并提交。鉴定全过程严格执行《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略)、《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略)、《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略) 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全面核查房屋荷载、构件损伤、地基变形、承重体系,严禁以局部检测替代房屋整体安全鉴定,不得以简易评估替代正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二)监测范围及出具报告频次;人行天桥1座(长度约(略)米),每年出具一次 高切坡约(略)米,每季度一次,要求能实时监测数据,一旦出现危险信号及时预警 具体服务范围根据采购人需要进行,按实结算。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三、工期要求 收到甲方现场作业通知后 (略) 日内完成全部外业检测、结构验算、数据整理分析,并出具正式合规鉴定、监测报告。交付成果需满足渝建规〔(略)〕4 号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完整报告需附带结构分析验算文件,清晰载明房屋安全评级结论、隐患具体部位、隐患致险因素、日常管控要求及工程整改处置建议; 鉴定报告须经竞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证在岗鉴定人员共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原始检测数据、现场影像记录等需长期归档留存,且报告出具后 3 日内完成重庆市 “智慧房安” 信息平台资料归集报送; 每次现场作业不得少于 2 名持证专业鉴定人员,所有检测、勘验关键环节全程拍照、录像留存完整影像资料; 鉴定过程中若发现房屋存在整体或局部倒塌等重大安全隐患,须时间书面告知采购人,并按规定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