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略)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略)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略)〕(略)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略)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略)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略) 3.6、财务要求:(略) 3.7、其他人员要求:(略) (2)拟投入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略) (3)技术负责人 1 名、施工员 2 名、质量员 1 名、安全员 2 名、资料员 1 名,材料员 1 名、造价师 1 名。注:(略)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3.9、信誉要求:(略) 3.(略)、其他要求:(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