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北三区物联感知设备和信息化数据服务供水项目设备采购(二期)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齐齐哈尔市北三区物联感知设备和信息化数据服务供水项目设备采购(二期)已由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齐发改审发((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鹤佳管网设施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北三区物联感知设备和信息化数据服务供水项目设备采购(二期)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施工现场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略)日内,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施工现场。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2.7标段划分:(略)2.8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略).(略)万元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2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1)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2)投标人(作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3其他:(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人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齐齐哈尔市北三区物联感知设备和信息化数据服务供水项目设备采购(二期)已由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齐发改审发((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鹤佳管网设施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北三区物联感知设备和信息化数据服务供水项目设备采购(二期)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施工现场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略)日内,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施工现场。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2.7标段划分:(略)2.8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略).(略)万元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2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1)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2)投标人(作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3其他:(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人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本招标项目齐齐哈尔市北三区物联感知设备和信息化数据服务供水项目设备采购(二期)已由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齐发改审发((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鹤佳管网设施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北三区物联感知设备和信息化数据服务供水项目设备采购(二期)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施工现场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略)日内,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施工现场。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2.7标段划分:(略)2.8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略).(略)万元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2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1)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2)投标人(作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3其他:(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人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北三区物联感知设备和信息化数据服务供水项目设备采购(二期)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施工现场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略)日内,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施工现场。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2.7标段划分:(略)2.8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略).(略)万元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2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1)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2)投标人(作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3其他:(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人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2.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北三区物联感知设备和信息化数据服务供水项目设备采购(二期)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施工现场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略)日内,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施工现场。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2.7标段划分:(略)2.8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略).(略)万元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2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1)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2)投标人(作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3其他:(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人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施工现场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略)日内,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施工现场。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2.7标段划分:(略)2.8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略).(略)万元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2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1)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2)投标人(作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3其他:(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人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略)日内,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施工现场。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2.7标段划分:(略)2.8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略).(略)万元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2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1)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2)投标人(作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3其他:(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人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2.7标段划分:(略)2.8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略).(略)万元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2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1)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2)投标人(作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3其他:(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人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2.7标段划分:(略)2.8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略).(略)万元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2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1)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2)投标人(作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3其他:(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人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2.7标段划分:(略)2.8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略).(略)万元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2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1)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2)投标人(作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3其他:(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人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2.8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略).(略)万元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2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1)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2)投标人(作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3其他:(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人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2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1)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2)投标人(作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3其他:(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人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2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1)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2)投标人(作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3其他:(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人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3.2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1)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2)投标人(作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3其他:(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人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1)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2)投标人(作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3其他:(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人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2)投标人(作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所投产品(智能远传水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口径范围包含:(略)(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3其他:(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人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3其他:(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人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3.3其他:(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人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人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人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人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6.开标方式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6.2开标时间:(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时(略)分。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6.3开标地点:(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8.其他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8.1本项目取消报名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8.3其他:(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2)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9.提出异议渠道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招标人:(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略)电话:(略)代理项目负责人:(略)电 话:(略)(略).投诉渠道(略).1线上渠道:(略)(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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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2线下渠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
地址:(略)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电话:(略)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地 址:(略)电 话:(略)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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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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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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