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崆峒区上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文号:(略)
甘肃省崆峒区上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略)
场所:(略)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略)
场所:(略)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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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略)
面积:(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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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略)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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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储量:(略)
开采标高:(略)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略)
拟出让年限:(略)
起始价:(略)
起始出让收益率:(略)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且不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情形。(四)未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五)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六)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七)竞买人须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勘查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能力。竞买人需对以上要求做出承诺,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承诺书。(八)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的意向竞买人须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前,通过对公账户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略).(略)万元。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略)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略)
挂牌时间:(略)
网上交易:(略)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略)
申请报名方式:(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次报价应不低于起始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或人民币5万元的整数倍。(二)不低于底价的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挂牌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三)竞买人可用注册的主体用户名(手机号)或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平凉市土地矿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该矿业权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包括竞买须知所表述的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相关法律风险。(二)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要符合崆峒区产业规划要求,在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后,加快资源开发步伐。(三)采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以终评审通过的“三合一方案”为准确定,到期后可按规定进行延续。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避免浪费资源,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主动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四)竞得人在矿山开采前,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用林、用草、用地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等。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五)竞得人未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区生态修复等法定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六)为保障竞买人的合法权益,具体事宜咨询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崆峒分局。(七)竞买人自行承担交易、政策、不可抗力产生的保证金等经济风险。(八)竞买人在出让活动中,一旦成为竞得人,如未能按出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签署《矿业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未及时签署《矿业权出让合同》、未及时缴纳矿业权成交价或出让收益等),将构成本出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出让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返回保证金、在启动第二次出让行为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就再行出让与本次出让形成的成交价差额,扣除保证金之外的部分作出行政决定向本次竞得人进行追索,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九)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略)〕(略)号)、《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甘发改规范〔(略)〕2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十)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已经了解并全部接受,所形成的风险全部自愿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申请竞买前,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挂牌出让文件、了解矿业权相关信息。竞买人在公告期内对网上交易文件有疑问的,应在公告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崆峒分局或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活动无异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有如下行为的,视为违约,并按照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同时其行为将被列入失信惩戒备忘录。(一)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将取消竞得资格。(二)竞得人在成交公示期满后(略)日之内未能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将取消成交资格,同时交易终止。(三)竞得人在签订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付清采矿权出让收益,从违约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加收的违约金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四)若采矿权出让收益限定付清之日起逾期(略)日仍未付清的,将取消竞得人成交资格。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平凉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挂牌出让详细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二)本次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三)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前期工作投入共计(略).(略)万元,其中,前期储量核实费用(略)万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编制费1.(略)万元,竞得人应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略)个工作日内,将前期工作费用支付至第三方单位账户。(四)本次出让采矿权区块为已设甘肃秦能科技建材有限公司三道沟石灰岩矿、新河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平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一道沟水泥石灰岩矿夹缝区域零星资源,与以上三个矿区无缝衔接,根据《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一个开采规划区块一个主体”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1个采矿权范围内原则上只能设置1个生产系统”等要求,该夹缝区块需利用原有矿山生产系统开发,出让后不单设独立采矿权,因此取得采矿权后需与甘肃秦能科技建材有限公司三道沟石灰岩矿、新河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中的任意一家矿山进行整合、整体开发。竞得人须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完成与相邻已设矿山的整合协议签订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备案工作。若逾期未落实整合开发要求,导致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无法通过审查、不满足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安全生产准入条件的,出让人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及《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解除出让合同;已缴纳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竞得人前期投入、资金占用成本及全部经济损失由其自行承担。(五)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崆峒分局委托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保证金。未竞得人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崆峒分局书面通知到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保证金按原缴款路径全额退回,不计付资金利息。竞得人在与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崆峒分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略)个工作日内凭《采矿权出让合同》到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转采矿权出让收益手续。
本公告在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崆峒分局门户网站、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