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采购范围
按照采购人需求完成再生 PET 行业专项尽职调查,提供全套行业发展咨询服务,出具正式行业尽调报告。
2.2 服务期限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略) 个日历日内完成行业尽职调查并提交《行业尽职调查报告》初稿;初稿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 5 个日历日内完成修改并出具正式报告;服务期限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度延长。
2.3 质量要求
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对交付成果质量、交付时效全权负责,终报告成果需通过采购人全部审核。
3.1 基础设立资质
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设立且正常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响应文件中须附完整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业绩要求
(略)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至少具备 1 项行业咨询服务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完整合同关键页(含服务内容、甲乙双方签章、签约时间),材料不全则业绩不予认可。
3.3 信誉限制要求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不得作为候选成交人:
①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② 近三年被检察院录入行贿犯罪档案;
③ 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 被税务机关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
⑤ 在信用中国公示期内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3.4 其他约束
本项目严禁转包、分包;法定代表人相同的多家企业、母子公司、控股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3.5 禁止参与情形
供应商存在停产停业、证照暂扣 / 吊销、进入清算、宣告破产等丧失履约能力情形,不得参与。
3.6 采购形式约束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 响应截止时间:(略)
5.2 递交渠道
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在线招投标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需自行预留操作缓冲时间,逾期、未上传至指定系统的电子文件一律拒收。
5.3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与响应截止时间一致,全程线上开标,开标载体为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在线招投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