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转让标的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经济开发区约(略)㎡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约(略).(略)㎡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面积均以现场实际勘验为准),房屋(构筑物)包括石灰石破碎厂房、生产线电力控制室、地中衡室、办公用房4项,不动产权证书齐全,权证号:(略) 2、重要提示!(1)本次转让的土地及房屋(构筑物)均无水源且未接通市政管网。本次转让的标的当前为出租状态,租赁期限到期日为(略)年(略)月(略)日。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保证现租户继续租赁至(略)年(略)月(略)日止(现租户主动放弃租赁标的物、依法解除或终受让方为现租户的情形的除外),如终受让方非本次转让标的现承租方,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自标的办理完毕交接手续次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的租金归属于终受让方。如涉及转让方已提前收取的租金,转让方按照对应租期比例将租金退至终受让方指定账户。如终受让方为本次转让标的现承租方,则租赁合同自动解除,自标的办理完毕交接手续次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的租金如涉及转让方已提前收取的租金,转让方按照对应租期比例将租金退至终受让方指定账户。租赁涉及的押金等由转让方一并转付受让方。(2)除本次转让的约为(略).(略)㎡房屋(构筑物)外,承租方在标的土地上建设了部分构筑物及配套设施,租赁合同约定:(略) 3、标的土地及房屋(构筑物)终权属面积以标的所在地不动产、土地、规划部门核定为准,公告涉及图片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标的实际情况以实地勘验为准,项目成交后的成交价不因实测面积调整等因素而发生变化。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参与项目前需自行了解研判受让该土地使用权后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请意向受让方务必仔细了解出让合同等资料相关情况,与该标的土地所在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后不得因不了解相关情况为由而拒绝履行受让义务。 4、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租赁合同及其他文件等在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心查阅评估报告等资料(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