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略)
一、采购条件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土木工程公司重庆市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使用人”)需要,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土木工程公司重庆市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项目所需的砂石骨料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概况:
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位于重庆市西部,工程受水区范围为重庆市长江以北、嘉陵江渠江以西区域,包括沙坪坝、九龙坡、北碚区中梁山以西区域,江津区长江以北区域,以及合川、永川、大足、璧山、铜梁、潼南、荣昌等区全部,国土面积1.(略)万km2。
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位于重庆市西部,设计年供水量为(略).(略)亿立方米(占渝西地区城镇总供水量(略)%),其中城乡生活用水4.(略)亿立方米、工业用水5.(略)亿立方米。供水范围包括重庆长江以北、嘉陵江渠江以西区域,涉及沙坪坝等(略)个区和重庆高新区,覆盖渝西地区1.(略)万平方公里(占全市七分之一),惠及人口近(略)万。
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任务是通过新建长江、嘉陵江等提水工程向渝西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兼顾改善受水区河流生态环境用水,并退还被挤占的农业灌溉用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略)
重庆市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EPC总承包部五分部(十四局项目部)承建范围为:(略)
3、采购范围:(略)
4、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机制砂 | 0-5mm | (略)吨 | |
2 | 中石 | (略)-(略)mm | (略)吨 | |
3 | 瓜米石 | 5-(略)mm | (略)吨 | |
4 | 机制砂 | 0.(略)-4.(略)mm | (略)吨 | 0.(略)mm~4.(略)mm为主,允许含有<0.(略)mm石粉;回填砂,细度模数2.3~3.7,粒径小于0.(略)mm颗粒总含量≤(略)% |
5 | 小石 | 5-(略)mm | (略)吨 | |
5、交货时间:(略)
6、交货地点:(略)
7、质量要求:
质量技术要求是细骨料(人工砂、天然砂)、粗骨料(碎石、卵石)、河砂品质应遵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略)-(略))、《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T(略)-(略))、《水利水电工程锚喷支护技术规范》(SL/T(略)-(略))的规定。上述规范骨料指标适用于混凝土、喷射混凝土拌合用料;沟槽、基坑回填用机制砂不用于混凝土拌合,执行专项技术指标(回填机制砂:(略)
7.1 细骨料
7.1.1 细骨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人工砂的细度模数宜在2.4~2.8范围内,石粉含量6%-(略)%,无泥块;天然砂的细度模数宜在2.2~3.0范围内,含泥量不大于3%,无泥块。使用山砂、粗砂、特细砂应经过试验论证。
7.1.2 细骨料在开采过程中应定期或按一定开采数量进行碱活性检验,有潜在危害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经专门试验论证。
7.1.3 细骨料的含水率应保持稳定,人工砂饱和面干的含水率不宜超过6%,必要时应采取加速脱水措施。
7.2 粗骨料
7.2.1 粗骨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如有裹粉、裹泥或污染等应清除。
7.2.2 施工中,粗骨料宜分为小石、中石、大石和特大石四级,粒径分别为5-(略)mm、(略)-(略)mm、(略)-(略)mm、(略)-(略)((略))mm。
7.2.3 骨料的超径、逊径含量以原孔筛检验时,其控制标准:(略)
7.2.4 如使用含有活性骨料、黄锈和钙质结核等粗骨料,必须进行专门试验论证。
7.2.5 粗骨料的压碎指标值应符合规范内的规定。
7.3 粗骨料(5-(略)mm,用于喷射混凝土)
7.3.1 应优先采用坚硬、耐久、磨圆度好的卵石,也可采用机制碎石。卵石或人工碎石的粒径不宜大于(略)mm,其级配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8、结算支付条款:
8.1 材料价款的结算:(略)
8.2 卖方于本月(略)日前提供以下资料后买方入账至财务共享系统:
(1)经买方收货人签字确认的收货单;
(2)经买卖双方核对无误并签字盖章的材料结算单;
(3)与结算单总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8.3 支付货款前卖方须提供以下资料:
(1)收据;
(2)资金支付单;
买方收到以上资料后入账至财务共享系统次月(略)日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略)%;结算月后第3月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略)%;剩余的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半年),在质保期满后(略)日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支付。
8.4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或六个月内(含)的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略)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且竞标产品具有有效期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5类竞标产品分别提供各一份)。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
3、供应商可为本项目开具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征收率税率可为3%(小规模纳税人)或(略)%(一般纳税人),采用一票制结算。
4、供应商应具有水利水电施工、市政水利水电、道路工程、铁路工程、公路桥梁工程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略)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略)年8月(略)日(略):(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详见采购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操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响应文件开启由“采购平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及时关注开启结果。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使 用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位名称:(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九、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土木工程公司纪委办公室((略)-(略))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