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机关事务中心车辆租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开征集(宁远县机关事务中心车辆租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略)
委托代理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框架协议类型:(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 包名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接受进口产品 |
| 包 | 宁远县机关事务中心车辆租赁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项 | | |
合同履行期限:
包:(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包:(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带驾驶员客运服务且所投车辆为9座以上(含9座)客运汽车的,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所投全部车辆仅为9座以下的,无需提供该许可证,但须提供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车辆租赁、机动车租赁等同类经营项目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关内容证明。供应商同时投报9座以上(含9座)及9座以下车辆的,应当满足9座以上车辆对应的许可资格要求。
2、供应商应如实申报所能提供的车辆类型,不得超范围服务。同时需具备车辆维修、保养、应急救援等保障能力,能够提供(略)小时应急租车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明确所能提供的车辆类型)。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 中小企业政策:
包:(略)
(2) 优先采购:(略)
四、框架协议期限
(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五、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和开启
1、响应文件的提交
供应商应在 (略)-(略)-(略) (略):(略)
2、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3、响应文件的解密
供应商应在 (略)-(略)-(略) (略):(略)
七、框架协议与合同签订、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框架协议与合同签订:(略)
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略)
九、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材料
征集公告中所规定的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详见征集公告。
十、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1.征集人根据征集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核查。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2.征集人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十二、入围供应商的清退规则和补充规则
(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六)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七)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十三、补充征集规则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略)%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集人将启动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
十四、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将建立服务对象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服务对象反馈和评价情况向入围供应商和服务对象公开。
十六、付费标准、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1.付费标准:(略)
2.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略)
十七、询问和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略)〕(略)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十八、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略)
2、参加政府采购电子化项目的供应商无需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报名,只需下载并安装【投标客户端】(点击下载),编写、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并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文件解密即可。
3、征集文件的获取:(略)
4、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要使用编制响应的那台电脑和CA卡解密参加开标(如果不是编制响应的那台电脑无法参加开标,切勿弄错电脑)。
十九、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征集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